李克强: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月1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李克强在谈及廉政时提出“约法三章”。要建立完善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让腐败行为、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他还表示,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三公经费:掀起你的盖头来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三公经费包含在政府财政预决算内,被列为“国家机密”。 2011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中央部门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这一要求拉开三公经费公开序幕。截止2012年,公布三公经费的省级政府增加到12个、中央部门90多个。三公经费的公开,正在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详细]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业内专家对此评价认为,此举凸显了中央政府推进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的决心与力度。“三公”经费的公开,不仅直接触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财政预决算体制的改革,进而推动政府工作机制的完善。打造透明政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是保障公民及时有效行使监督权的必由之路。[详细]

  3月21日开始,北京市近90个市级政府部门将陆续公布各自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和部门预算说明。今年北京公布“三公经费”内容更趋完整、丰富。媒体以北京市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报告为基础,详细解读了社会公众在政府部门在公车采购、配置与使用;公务接待预算和标准;公务出国费用、人员选拔和形成安排等方面的疑问。“三公”增加并不一定代表浪费,减少也不一定就意味着效率的绝对提高。只有详细说明是否属于履职必需,才能解除公众的疑问。[详细]

打造透明财政 建设法治政府

  晒“三公”除了是政府信息公开进程的延续,更是在改作风、反浪费、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等新背景下展开。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出台实施,到党政部门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再到政府部门裁撤重组、职能整合,都有一个共同的现实指向:遏制财政浪费,压缩公务支出,把精力和财力集中于改革发展、攻坚克难。从这个角度看,“三公”透明化进程继续推进,对于转作风、改政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公”越公开,政府越透明,百姓心里就越有谱,改作风也就越有力度。[详细]

  三公经费公开,是建立节俭政府支出习惯的重要手段。社会力量的监督,是最好的纠偏。三公经费既要“晒”得出来,也要互动得了。一方面,公众及其代表要看得懂三公经费账本,这既要求三公经费账本格式和文本要易读,也要求社会监督更具专业性。另一方面,对于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产生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答。这既可以促进行政公开,也有助于公众深入了解政府推动公开三公经费的努力。“三公”越经晒,公共行政越有保证。行政职能向公共服务性彻底转变,是从根本上治理三公经费的最佳选择。[详细]

  国务院年初也明确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消费”,对中央部委“三公经费”的公开则要求更为严格,不但要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还要细化到款级科目。可以说,推动“三公消费”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就全国范围看,推动“三公”公开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已经公布的,存在问题当然应该受到批评和处理,对于试图以寥寥几笔“蒙混过关”者,更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以更加强力的手段促进公开,避免给社会造成“谁公开谁吃亏”的错觉和假象。[详细]

  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工作,还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有必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将县级以上政府“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之后还要实施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有必要对政府网上采购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尽快出台政府网购的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网购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有必要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财政透明度。有必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