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起,每年的12月2日被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福祉,关乎社会安定,“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正当其时,也表明了我国交通安全建设任重而道远。(责任编辑 刘琳)
交通安全在谁手里?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1-10月,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25182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694人死亡,步行肇事造成262人死亡。方式并不重要,数字也过于冷静,重要的是安全在每个交通参与者自己手里。[详细]
恶性交通事故警醒世人: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赵晓平在日前结束的2012第三届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提供了一组令人恐惧的数字:1990年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只有49271人,受伤15万人。2011年,全国交通事故达到422.4万起,造成了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为10.8亿元。到了2012年,截至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造成了109381人死亡,受伤562074人。[详细]
交通安全需要立法保障:长期以来,在惩治醉酒驾车、超速飙车行为时,大多只能对行为人实施行政拘留、记分、罚款等处罚,如超速驾车造成重大伤亡后,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存在轻罚弊端;但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容易将轻罪重罪化。今后这一状况可能将改变。8月16日,刑法第八次修正案起草工作启动。本次刑法修订有一大亮点:酒驾、超速飙车可能将单独以“危险驾驶罪”写进刑法。[详细]
交通安全需要从我做起: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2.56亿,道路拥挤增加了出行风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却并未有效增强。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都对交通法规熟视无睹,随意变道穿行。面对不尽如人意的交通状况,每年一日的“交通安全日”并不能根除道路上的种种问题,交通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人人自觉从自身做起。[详细]
“头号杀手”背后的三大推手: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控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如何构筑安全的交通系统,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交通安全的魔鬼都在细节中,看起来是小事,又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常怀畏惧、遵守规则,交通安全就能成为每个人的护身符,继续漠视只会让人人都成为“马路杀手”。[详细]
93%受访者认同交通信号是无声法律 :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对于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公众有哪些建议?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合作,通过题客调查网、中青在线·民意中国网进行的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显示(10682人参与),67.0%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93.6%的人认同交通信号是无声的法律,应该遵守。69.2%的人期待加大对违反交规行为惩罚力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