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年以来儿童事业迅速发展,但不久前毕节流浪儿意外死亡事件警示人们,中国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权益受损事件仍然存在,儿童权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在基本解决儿童生存问题基础上,更应注重其身心健康与发展权。
儿童权益受损,谁之痛

  幼儿园教师虐童、流浪儿童殒命垃圾箱、女童穿比基尼当车模……近来,关于儿童的一系列报道让儿童权利保护再次进入公众视线。近年来我国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整个儿童事业发展还是处于从刚刚解决完‘温饱’向专业化发展的阶段,机制还不健全,缺乏完备的覆盖全国范围的儿童保护联动机制,法律存漏洞、机制不健全为实际的儿童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

关注贵州毕节流浪儿事件

  11月16日清晨,5名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省毕节市一处垃圾箱内。警方初步分析得出结论,5个男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面对惨剧,人们的疑问纷至沓来。而追问的矛头最前端直指的,是主管庞大繁杂社会事务的民政部门。详细

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缺位”

  目前我国留守儿童群体数量已达数千万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凸现了大量问题。留守儿童群体学业成绩不佳、社会交往能力低,留守儿童在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保障、受教育权和发展权方面与城市同龄人相比有着明显缺失。详细

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群体成为家庭暴力重灾区

  近日发布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群体成为家庭暴力重灾区。在流动时代中成长的许多孩子,面临着亲情饥渴、关爱缺乏等问题。精神上的“留守”状态成为他们心灵一角最触目惊心的标识。所造成的后果,不仅是个体成长问题,更是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详细

虐童案:孩子的心灵伤口谁来医?

  10月24日,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艳红及其同事涉嫌虐童的照片一经网络曝光,舆论顿时哗然。11月16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当事人颜某被警方释放,警方认为颜某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之前的羁押期折抵行政拘留。详细

保护机制缺失,谁之责

  所谓困境儿童,是指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受到严重威胁的儿童。如残障儿童、罕见病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受虐儿童等,均属于困境儿童。其中,仅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两类,即近8000万人。困境儿童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我们需要一个更普遍和有效的儿童福利制度保障;全社会的儿童权利意识、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倡导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亲情缺失造成心理障碍

  儿童正处于身心发展的时期,容易在生理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方面产生烦恼与冲突。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与父母交流的机会,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变化,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和极端行为。详细

我国法律缺失“儿童视角”

  我国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规定非常严格,《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相关法律要求。但这些规定都是原则性规定,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针对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依旧非常不完善,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实施性和“儿童视角”。详细

救济制度缺失导致群体救助边缘化

  很多“失依儿童”的父母一方健在或者有法定监护人,这些孩子因种种原因无人抚养,却享受不到孤儿“待遇”,只能依靠远远低于孤儿补助金的低保金生活。 “失依儿童”的存在,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难题。关爱“失依儿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除了让他们吃饱穿好、学习知识,还应当依法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权利。详细

中国儿童福利领域尚存空白

  我国目前是补缺型儿童福利系统,通常面向孤残儿童。目前存在一些欠缺:很多留守儿童、流动困难儿童的福利还没有纳入范畴。我国城乡保障制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能一概而论补助困难家庭,未能更多倾斜到困难儿童。详细

保护儿童权益,怎么做

  儿童权益保护,需要的政府、社会、家庭、社会组织的多方面合力,需要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完善,公安做些什么、城管做些什么、财政做些什么、基层社区做些什么、救助站做些什么,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部门担责任。儿童权利保护既是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也是制度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问题,必须引入新的社会管理观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社会与个人互动的综合治理制度。

保护儿童应是全社会系统工程

  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儿童暴力的庇护场所,但是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保护儿童的义务。实践中,这些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多层面保护儿童合法权益。详细

应对儿童留守“危机”需完善保障体系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涉及劳动、用工、三农、教育、监护制度与户籍制度等多个方面的综合问题。目前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还缺少针对性、综合性,相关法律法规明显滞后,而且缺少可操作性。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详细

鼓励民间机构参与儿童权益保护

  儿童社会组织、儿童研究部门等从困境儿童的视角来检查有关儿童福利政策,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并鼓励并支持困境儿童参与有关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讨论,使政府能否主动放权,将大量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渠道,让渡给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详细

完善立法让未成年人免受家暴之苦

  除传统针对身体的暴力和强制外,精神方面的暴力、利用特殊身份关系实施暴力、父母的作为、严重忽视、强迫未成年人犯罪或从事不应当从事的行为也应得到关注。将这些行为概括到家庭暴力范围,既能够体现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也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详细

 
 
 
责任编辑:闫天舒 朱诗瑶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