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来源: 河北法制网  | 2016-05-03 字号:  

  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政府扶贫办、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研究部署从2016年起至2020年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全省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讲话指出,党中央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扶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专项工作是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顺利完成全省脱贫攻坚艰巨任务的有力举措,是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态势的必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展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战略,依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充分发挥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多元化职能作用,科学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专项工作保障扶贫、服务扶贫、促进扶贫。坚持预防先行,促进构建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的制度屏障。突出办案重点,增强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震慑力。始终扭住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严肃查办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保障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专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魏存计指出,组织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是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极大支持,是对扶贫干部的真正爱护,对脱贫攻坚中实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目前全省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资金投入大,项目工程多,利益调整广泛,迫切需要关口前移,早防早治,努力避免“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的问题发生。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动民政系统在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上取得新成效。要积极配合检察院、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救助、救灾救助、优抚抚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要定期开展抽查。要加强与各级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及时通报有关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的做法、涉及职务行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内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确保及时有效开展协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占群,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军出席会议。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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