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丽水市两级法院共办理诉前引导调解案件4039件,诉前引导调解成功3990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44件,诉中委托调解成功143件,司法确认案件4766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7.68%,司法调解工作名列全省法院系统第一名,其中遂昌县、庆元县、松阳县、龙泉市法院排名进入全省县级法院前十名。
其主要做法: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各基层法院对诉调衔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共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业务讲座16次,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调解机构,配备专职司法调解人员。目前,全市法院从事司法调解干部达37人。其中,遂昌县法院院长陈有南对司法调解组织建设尤为重视,该院共配备司法调解干部5名。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丽水市法院把各基层法院的诉调衔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每个月各基层法院均要将调解工作情况逐级上级,市法院对各项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促进诉调衔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