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厅出台30项措施助推新一轮振兴发展
来源: 人民公安报  | 2015-12-28

  记者12月24日从吉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提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企业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吉林省公安厅正式出台了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30项措施。

  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吉林省公安厅对“精简审批事项、改进服务方式、打击违法犯罪、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高度重视。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多次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服务民生,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推出一批有突破性、有含金量的服务举措,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

  2015年11月初,吉林省公安厅部署各部门、各警种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思考,开展调研谋划。他们召开警企座谈会,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全省2000多家企业负责人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盼,对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对策。经反复研究修改,最后形成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

  据了解,30项措施涉及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主要行政审批项目,共分为四大部分内容: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简政放权,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具体包括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补领换领制度、下放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审批权限等10项措施;

  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具体包括建立警企互联互通机制、实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等10项措施;

  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打击违法犯罪,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具体包括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等5项内容;

  围绕保护企业权益规范执法行为,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具体包括建设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等5项内容。(李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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