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出台意见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2015-11-23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为稳增长、促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确保案件审理效果,防止机械式执法,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好导诉工作,依法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要妥善处理关联纠纷,促进尺度统一,并正确认定纠纷性质,做好刑民案件衔接。

《意见》强调,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在强制执行时,既要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困难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发现报送机制、风险评估、关联案件“立、审、执”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及宣传力度,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回应相关涉案主体,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各方的协调联动。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程勇 陈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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