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援藏工作全面持续发展 广东省司法厅
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以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西藏林芝地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援助工作,为西藏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992年西藏司法行政机关重建以来,林芝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林芝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仍面临着资金缺乏、基础设施落后、技术装备不足、人才短缺等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比较偏远的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已不适应现代办公和管理的需要。为解决硬件建设存在的问题,厅党委作出了举全省系统之力做好援藏工作的决定。2005年以来,厅机关和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及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等单位筹集资金,解决了对口支援单位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新建了林芝地区法律服务大楼,共计1426平方米;购置业务用车和捐赠电脑、复印机;建起了林芝县百巴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并配备了所有办公设施。
林芝地区司法行政系统不但需要资金、硬件上的扶持,更迫切需要人才和智力的支援。为此,广东一方面帮助他们抓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协助他们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从培育发展后劲、增强造血功能、人才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专业人才的支持。积极参与司法部与团中央共同组织的法律援助“1+1”活动,选派优秀律师赴西藏开展业务交流和技术指导。5年来,组织13名律师在西藏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活动,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6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接待法律咨询4200多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780多份,进行普法宣传160多场次,开展工作交流120多次,有效地提高了西藏律师工作水平。
二是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近些年,广东组织安排林芝地区司法行政系统20名干部到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来粤跟班培训,与西藏司法行政同行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成果,促进了粤藏两地司法行政系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