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维护公共安全
来源: 人民公安报  | 2015-09-17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17条,主要包括6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二是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涉众型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准确把握打击重点,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赔偿案件。四是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惩治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破坏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净化网络空间。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司法调研工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张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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