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须完善,检察建议为抓手。2015年以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机制,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作用。
针对公安派出所办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南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说理释法的功能,督促完善整改。注意从事实认定、证据把关、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围绕案件性质、具体事实、问题原因、建议措施等结论性意见,用规范准确、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分析论证。加强归纳总结,根据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大类案件中的违法或者不当情形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如针对侦查人员对毒品案件表述不规范向南安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规范表述毒品名称,以保证案件办理的统一性及严肃性。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2014年以来,该院针对毒品控制、开设赌场等关系群众生活领域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同时,强化后续跟踪监督,不定期进行走访,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南安市公安局在接到该院针对娱乐场所毒品犯罪泛滥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后,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得到群众肯定。(黄耿煌 贾明远 王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