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锻炼,我在能力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会将这次多岗锻炼的宝贵经验运用到以后的工作中去,用百分之百的热情为群众服务。”日前,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新入警民警夏辉结束3个月的“多岗锻炼”后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感受。
2014年以来,邯郸市公安局内部挖潜、培优砺警,创新开展了“多岗锻炼”活动,有效改善了警力不足的问题,激发了队伍活力,推动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多岗锻炼”活动开展以来,邯郸市公安局先后有150多名民警参与了锻炼,100余名民警在锻炼岗位的业务考核中取得优秀。
邯郸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多岗锻炼”就是安排民警多层次、多区域、多渠道、多平台、多岗位学习锻炼,体验不一样的工作任务,学习不一样的工作技能。局党委决定推行“多岗锻炼”的思路,源于新的社会治安形势对民警综合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初衷是在当前不可能大批量增加警力的前提下,优化警力配置,盘活警力资源,提高民警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复合型人才,让民警适岗适位、快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在具体工作中,邯郸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邯郸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局直属单位开展“多岗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向任务重、警力紧缺的一线实战单位增加锻炼人数,按需配警,调余补缺,促进内部警力的科学配置和有序流动。邯郸市公安局党委要求,新警在参加初任培训后,必须进行“多岗锻炼”,重点是轮换到特警支队、巡警支队、基层所队、监管系统等实战工作岗位,确保新警有充裕时间学习业务知识、积累实战经验,尽快生成战斗力。每期参加“多岗锻炼”的人数,按照工作方案及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多岗锻炼”的人员要脱离原岗位工作,服从新岗位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多岗锻炼”成效,市局政治部、纪检督察部门严格督导检查。“多岗锻炼”人员参与锻炼岗位的业务考核。每期结束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民警视情予以延长锻炼期。(张建林 王丽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