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6日结束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结合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试行的审判工作团队长负责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12个基层法院必须在11月1日前全部完成审判责任制改革。
据介绍,8月1日,巴林左旗法院在成立3个审判团队试行主审法官责任制7个月取得良好效果后,全面推开以30个团队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审判责任制改革。团队组建模式为“1+2+2”,即团队长(审判长)1名,审判员(执行员)2名,其他人员2名,团队长对本团队所审理案件质量和具体事务负责,院、庭长不再签发案件,有效实现了权责统一。(张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