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此次座谈会通报了现阶段自治区以及全国其他省市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了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困难,并对《内蒙古自治区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方案》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试点单位工作实际,包括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对《试点方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乔欣就如何做好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探索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要求的必然选择,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探索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必将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要落实工作保障。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相关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和装备手段,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执法保障等方面,要认真落实到位。
三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单位要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执法依据和法律责任,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程序,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四要加快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试点单位要按照综合执法业务量、执法难易程度合理配备执法人员,适当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辅助执法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工作制度,综合执法人员要经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之后,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要加大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深入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过程中,试点单位要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把推进工作的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把实施前的宣传、实施中的教育、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做为探索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