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海西州中级法院、柴达木监狱联合召开减刑假释宣告大会。海西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宝,柴达木监狱副监狱长金渤出席大会,州检察院及中院审监一庭有关人员一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正宝副院长表示此次减刑是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全省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海西中院派出合议庭,对执行机关青海省柴达木监狱报请的262件减刑案件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依法对符合条件的262名罪犯不同期限地给予裁定减刑。并对获得减刑的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告诫全体服刑人员要服从管教、认罪悔罪,用忏悔洗刷罪行。
金渤副监狱长同时表示:为获得此次减刑的服刑人员表示祝贺,希望全体服刑人员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履行判决义务,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争取早日新生。
此次获得减刑的服刑人员共履行罚金、附带民事赔偿15万余元。减刑工作依照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细则(实行)》的规定酌定减刑幅度进行,从而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刑假释宣告大会的召开使服刑罪犯得到了全面深刻的法制教育,为维护监狱监管秩序,促使服刑人员安心和积极改造,创造了良好的司法、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