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2015-07-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2015年1月制定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近日进行年中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院思想政治建设整体发展。

  党支部书记就自身抓支部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要求各支部书记对照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自查。以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主线,对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明确提出改进措施;对尚未完成的党建工作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要紧紧围绕党支部书记在抓支部党建工作中“想了什么、做了什么、起到了什么作用”,反映出抓党建工作思路、主要措施和实际成效。述职内容包括抓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实际情况。述职的重点放在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准确反映在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方面所做工作,客观评价成绩与差距。述职报告向机关党委提交,并在高院局域网公示。

  高院党组、机关党委抽查部分述职报告。在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后,由机关党委组织考评,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存在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工作三个方面,并当场点评。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成效,与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年中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作为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敦促提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王书林 李永军)

©2015中国长安网
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