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中院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2015-07-27

  制度先行 落实紧抓 纠纷得解

  石嘴山中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渐趋常态

  新行政诉讼法于5月1日颁布实施,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一改过去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尴尬局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

  为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石嘴山中院在年初就将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作为2015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制定措施,逐一加以落实:出台《石嘴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出详细明确规定,并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探讨交流,加以完善;通过讲座等形式,强化党政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和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与行政机关负责人联动交流机制,通过召开行政机关座谈会、交流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宣传,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联系,互通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及信息,为行政首长主动出庭应诉打好基础;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制度,法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诉状和开庭传票时,一并向其送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及相关事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台账,对每一起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

  通过上述措施和做法,持续多年的“告官不见官”的情况已有了明显改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渐趋常态,行政案件也得到了高效、快速审理。截至目前,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石嘴山中院已成功化解两起行政争议。(尤兆林 王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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