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要求,着力提高全市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
《意见》要求,着力提高全市法院法官十项能力,即一要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二要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三要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四要提高自由裁量能力,五要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六要提高阳光司法能力,七要提高多元化解纠纷能力,八要提高维护司法权威能力,九要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十要提高抵御干扰能力。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核心战斗力,切实抓好抓实,使每一位法官都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主动地满足新期待,确保公正司法。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创建等活动,要建立并完善业务学习制度,实现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