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院加强“三项建设”跟进督察工作
来源: 检察日报  | 2015-07-23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为推进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三项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山东省检察院专门制发《关于加强“三项建设”跟进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省检务督察部门要按照梳理出的2015年“三项建设”23项硬任务、硬指标,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跟进督察方案和具体督察计划。紧紧围绕“三项建设”重大任务、重要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聚焦重点难点,瞄准薄弱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跟进督察。要讲究方式方法,灵活采取跟踪摸底、随机抽查、调研督察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跟进督察的实际效果。加强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督察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山东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三项建设”联合督察。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三项建设”跟进督察与决策部署督察、司法办案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科学实施,确保各项督察工作协调推进,形成跟进督察合力。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跟进督察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组织交叉督察、横向联动等形式,促使基层督察机构当好跟进督察的“主攻手”。(郭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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