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店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 辽宁长安网  | 2015-07-16

  建立健全四级民调信息网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体系;引入了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因脱(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情况零发生;针对法援案件数量上升实际,制定案件评查监督机制……近年来,辽宁省瓦房店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实际,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突破求新。

  专职调解员扎根基层

  目前,瓦房店市已建立健全四级民调信息网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网络体系,保证了纠纷信息通道畅通无阻,做到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避免和减少了大量的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民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于2012年,3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高中以上学历占40%,这些专职调解员来自村(社区),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使基层调解网络更加健全,信息更加畅通,对突发性事件及不安定因素的反应速度有较大提高,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截至目前,瓦房店市共有332个调解组织,其中21个乡镇调委会,9个街道调委会,250个村调委会,50个社区调委会,2个专业性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08件,调解成功9540件,调解成功率达99.3%。

  基层司法所建设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工程。在瓦房店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全市30个司法所全部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各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达到了120平方米以上,各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到了80平方米以上。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着力抓好配套设备的完善,统一配置了标准化办公设备,从硬件上为基层司法所提高办公效率提供了保障。

  刑满释放帮教率100%

  据统计,瓦房店市司法局自2012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09人,累计解除753人,现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56名,,其中缓刑542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2014年初,瓦房店市司法局引入了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成为大连地区全员配备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设备的单位之一,提升了监管的层次和级别,到目前为止,没有因脱(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惩罚性,而安置帮教则是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重在教育帮扶,对象是刑满释放人员。

  为做好这项工作,瓦房店市司法局采取了诸多措施,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市各乡镇(街道)的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密切与各监所的沟通联系,详细掌握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通过信息平台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反馈给监狱;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从2013年1月以来,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527人,衔接率达100%。

  另外,在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政策方面,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司法所衔接后,通过村(社区)申请可领取800元至1000元差额保障金。目前瓦房店市在册管理的刑满释放人员共有1298人,帮教率达100%。

  为弱势群体撑保护伞

  近年来,瓦房店市司法局从本地区实际出发,通过制订定期学习制度,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充实和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内生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一群体的数量较大,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权能力较差。瓦房店市司法局为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针对老年人开展了“关爱老年人,温情夕阳红”等法律援助活动,特别关注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贫困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需求,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2013年以来,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4件,其中诉讼案件425件,非诉讼案件1899件。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实际,瓦房店市司法局制定了案件评查监督机制,做到案前有布置、案中有检查、案后有反馈。(韩宇 张国强)

©2015中国长安网
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