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培训班在陕西省西安市开班,这是公安部首次针对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重点学习了公安部等5部门印发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等,并就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面临的问题、破解方法、途径等进行研讨,培训贴近实战、求真务实,提升了公安机关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新的职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再添利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全面总结了2013年以来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对深化推进“清水蓝天”行动等治安系统打击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部署。(王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