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此前,张述元担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张述元出生于1956年11月,汉族,山东梁山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2009年7月,张述元从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之位调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0年1月起担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调任黑龙江省之前,张述元有27年中央政法单位的工作经历。(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