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全区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开课,达茂旗检察院54岁的汉族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参加了此次蒙古语翻译培训,这是30年来潘志荣主动争取参加各类蒙语翻译中的一次。
在此次培训班上,大多是80后、90后的学员,54岁的潘志荣在其中显得格外惹眼,而他却是最勤奋一个。他说:“自己本身是汉族,蒙古语言环境接触相对少,而且现在自己年龄大了,许多新的词汇、新的法律术语都需要学习,不学习就要落后了。”而为了赶上学习进度,他每天早上6点起床,预习蒙古语翻译理论课程,8点10分,他准时提着装满蒙古文书籍的手提袋,与许许多多的80后、90后一起走向教室。
潘志荣虽然出生在牧区,从小也会说一些蒙语。但因上学的需要离开家乡,在外求学那些年,也没有了蒙语的环境,生疏了的蒙语的口语,而且年少时所掌握蒙语口语也与检察业务的需求,法律蒙语的翻译需求有很大差距。1986年,他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就调至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工作中,他经常接触蒙古族当事人,也需要深入牧民的草场、羊盘、牧点调查案件、查访民情,送法下乡。他发现,一些居住在草原深处的牧民群众使用汉语、理解汉语十分困难。考虑到这一点,他下决心要捡起已经生疏的蒙语,于是他开始利用闲余时间学习蒙语词根,利用每一次机会学习蒙语口语和蒙语翻译,并且孜孜以求,谦虚好学。如今年过五旬,他仍然坚持不懈。他说,现在的形势光会说、会写蒙语已经不符合时代需求了,他要系统的进行学习,争取三年内取得了蒙语翻译证书,这就是一位汉族检察官的民族情怀。
一位检察系统的蒙古族同事听过潘志荣的蒙语后表示:“他的蒙语说的真地道。”
2009年,潘志荣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用蒙语向一位蒙古族当事人解释了“回避”的含义,这位当事人就感慨的说:“是潘检察官的蒙语解释让我真正明白了回避的意思。”他既能用蒙语和少数民族群众很好的沟通,又能用汉语准确的表达,使他与达尔罕草原上的牧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安答(蒙古语:挚友的意思)情谊,他成为了这个边疆小院与草原深处牧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使民族团结也得到很好的维护。
如今潘志荣不仅能够熟练使用蒙古语为蒙古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是单位双语翻译组重要成员,又是蒙语公诉出庭组成员,还是全旗开展全面围封禁牧摸底调查组成员。
达茂旗检察院作为边疆地区检察院,为了通过检察职能发挥更好的促进做好检察工作,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打造了蒙汉双语检察特色。蒙文蒙语诉讼、蒙语法制宣传、蒙语宣讲团、双语“两微两站”平台、检察室蒙汉双语接待……彰显出达茂旗检察工作的特色。潘志荣的双语能力,更成为他服务牧民最好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