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有了收入,我一定回学校资助贫困生,助他们完成学业,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上高中时同桌的坚定话语和阳光脸庞时时浮现在王浩的脑海中。现在同桌虽无音信,但王浩没有忘记他的话。从两年前至今,他每月为寒门学子曾兰清提供500元生活费。如今,这笔12000多元的资助金不仅助曾兰清顺利考上重点大学,还促使王浩心中的“爱心接力梦”扬帆起航。
2011年9月,王浩被江西省吉安县公安局录用,在君山派出所工作。每天面对繁重又琐碎的警务工作,王浩在疲劳和收获中成长。转眼到了2013年,就在全国上下掀起向龚全珍学习的热潮时,王浩想起了中学时的梦想。
王浩的中学在吉安县二中度过,他对期间的太多事情已渐淡忘,但对贫困同桌的阳光和乐观却记忆犹新。同桌每月只有60元生活费。吃饭时同桌只买4角钱白饭,然后回教室就着一包榨菜咽饭。一包榨菜要吃四五顿。同桌穷,但从不自卑。他常豪情满怀地展望自己的梦想:赚钱了回学校资助贫困生,不让他的苦重现。
同桌的梦想感染了王浩。他想,如果每个人都和同桌那样,贫穷是会越来越少的。2013年5月,王浩在原班主任曾林明的引见下,结识了贫困生曾兰清。曾兰清父亲早年病逝,只留下刚建一层的砖房和治病的债务。家里虽穷但很整洁,曾兰清学习非常刻苦,墙上贴满了她的奖状。王浩见状当即承诺,每月资助曾兰清500元生活费,直到其高中毕业。
此后,王浩每月领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取出500元,送到曾兰清手里。除了送钱,王浩还时常关心曾兰清的学业、生活,不停为她加油鼓劲。两年里,王浩的生活费和鼓励总是如期而至,从未间断过。起初,王浩父母心疼这笔钱,不太支持,可当他们看到其他年轻人把钱花在买豪车、换手机、比阔气时,他们开始为儿子自豪。资助曾兰清期间,王浩结婚了,妻子知道这项资助后也毫无怨言。虽然婚后家里开销更大了,但妻子从没提出要削减这笔开支。相反,逢年过节时,妻子还主动多拿钱买好东西让王浩带给曾兰清。
曾兰清总是尊敬地称呼王浩为大哥,她知道大哥不图回报,只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把爱心的接力棒传递下去。她也向大哥承诺:有了收入后,也回学校资助贫困生,也去感染别人奉献爱心。曾林明老师也深受感动,他时常在课堂上讲述“爱心接力梦”的故事,要把这勇于拼搏、助人为乐的种子撒进每个学生的心田。
资助贫困的王浩充满阳光,学习、工作中的他也处处释放正能量。王浩擅长演讲,有才气,他连续两年获得吉安县公安局演讲比赛第一名,连续三年获全县演讲比赛优胜奖。王浩工作时非常认真。2013年4月,他从一起盗窃案现场遗留的物品入手,串并破获了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院财务室被撬案及两家个体店被盗案,该案被评为当年全局三大优质案件之一。(陈希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