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青海省公证员继续教育培训黄南班在尖扎县园满结束,黄南州司法局副局长刘春生主持培训班,青海省公证协会、尖扎县司法局负责人出席并讲话,来自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共30余人参加培训。
青海省公证员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作为省公证协会的重点工作之一,受到了厅党委的高度重视,副厅长刘伯林提出明确要求,要精心组织、选派老师,授课要有针对性,达到提高公证人员办证的办证能力。特委派省公证协会会长带队,保证培训班的顺利进行。
为保障培训质量,省公证协会积极与黄南州司法局沟通协调,制定详细周密的培训方案,采取以专家授课、互动教学、案卷讲评和答疑解惑等形式开展丰富的培训活动。同时在反复征求两州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精心选调在全省既有公证实践经验,又有一定公证理论功底,而且长期从事公证工作的省内3名一级、二级公证员作为授课教师,并结合当地公证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公证基本的办证程序规则以及继承、委托、声明、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等常见的几类公证的办理,从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到归档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现场与学员互动,并从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强调了办理几种常见公证中应注意的事项。既完善了公证人员的知识结构,又提升了其业务能力,受到参训人员的好评,取得了预期效果。
在培训期间,培训老师还对各县带来的部分2015年公证案卷进行了检查,并就存在的证明材料收集不全、审查不严、遗漏继承当事人,合同性质、主体资格、条款等把握不准,公证词表述不准确以及公证案卷装订顺序混乱等问题现场进行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