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身份是被害人还是嫌疑人,他们都是脆弱的孩子,能否用爱心和耐心对待,事关他们的未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之处,就在于工作对象的不同。相对于成年人,他们更脆弱敏感,是社会弱势群体,易受刑事犯罪侵害,需要司法机关更多的保护关心。
工作室成立以来,我办过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最难忘的是他们的眼神。
17岁女孩小高,因交友不慎,和男友等5人以微信“钓鱼”“酒驾”碰瓷实施诈骗。几次提审后,我发现小高认罪态度很好,但经常流泪走神。原来,她自幼丧母,父亲再婚,与家人很久没联系,案中她将全部所得都交给男友,身边连换季衣物都没有。
我立刻想办法联系上她在内蒙古老家的父亲,动员他过来见见女儿,想以家庭的温暖感化她。多次通话后,拒不相见的父亲态度终于软化,如期在开庭时赶来,与女儿抱头痛哭。我为他们向法庭争取了单独交谈机会。当着面,父亲对女儿严厉责备。事实上,因家境贫寒,他向邻居借了车费,给女儿带来过冬衣物,还给她账户打了1000元。
同为父亲,我能理解这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后与看守所联系,得知小高状态大为好转。恰逢她18岁生日将至,我以“光曦工作室”名义,与工作室同事带着蛋糕、书籍,到看守所给她办了场“成年礼”。临走时,小姑娘郑重对我鞠了一躬:“谢谢您,检察官叔叔!”
我的孩子与小高年纪相仿,也正值青春叛逆期。因工作关系,我与妻儿长期分居两地,周末才能见上一面。他自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幸好很懂事,功课也不错。但我总觉得心中有愧,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义务。碰到那些走错路的孩子们,我就会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
小罗17岁,来自苏北。从小父亲在外打工,由母亲抚养长大,得不到关注,青春期开始,小罗便有多次前科。儿子“不学好”,棍棒教育无效,父亲干脆撒手不管。对此,小罗耿耿于怀,到案后更拒绝交代。
“解铃还须系铃人”,我联系罗父到看守所会见。小罗得知父亲打工受伤后腿脚不便仍赶来相见,感动不已,态度转变。最终,我们对小罗盗窃案作出不批捕决定。在我院管护基地等待判决期间,小罗对汽车维修产生兴趣,并在判缓刑后,自愿留下继续工作,学得一技之长。
在我看来,没有天生顽劣的孩子,只有后天环境的不良影响。医者父母心,做未检工作,医的是“心病”,也要有颗“父母心”,用爱心让他们从原来的小圈子中抽身,融入“正能量”集体,重新感受爱和信任,就有可能脱胎换骨,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马超 郭筱琦 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