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随机抽选首批陪审员
407名候选人产生130名
8月26日上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专家学者等各界代表近百人的见证下,北京市唯一一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北京市司法局,从407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产生首批130名人民陪审员。
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
领受试点任务后,北京二中院认真调研并多方征求意见,与市司法局共同协商,联合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对选任名额、选任时间、选任程序、任命程序、履职宣誓等工作进行了明确。根据工作方案,该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由原来的组织推荐改为随机抽选,即在案件管辖的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且有固定联系方式的常住人口或选民中,随机抽选该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经过资格审查和再次随机抽选,确定130名人民陪审员。
为丰富候选人来源渠道,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北京二中院确定了向北京市公安局发函索要名单、社区随机抽选两条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产生路径。一是在市公安局提供辖区8000名常住居民名单基础上,经筛查,对符合人民陪审员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联系到本人的1061名候选人,经过电话征询意见、反馈登记表格、提交证明材料等步骤,确定368名候选人。二是通过区人大从辖区内的部分社区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93名候选人。
461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确定后,北京二中院分别委托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照选任标准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市司法局重点对候选人是否为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任职排除进行审查;市公安局重点对候选人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禁止条件进行审查。此外,该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候选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审查。经过上述一系列程序,最终确认407人进入随机抽选程序。
北京二中院院长鲁桂华介绍说,从8000到130,虽然只是个数字的变化,但这一变化彰显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人民陪审员的广泛参审,不仅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而且对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随机抽选产生的130名人民陪审员将由北京二中院上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由北京高院院长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郭京霞 李智涛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