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检察院采取“四抓”措施加强队伍建设

2015-08-20 15:48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市委、省市委政法委和省院关于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要求,采取抓党建、抓人才、抓载体、抓示范“四抓”措施,破解难题、谋求发展,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争先进位提供人才保障。

  (一)抓党建带队建,筑牢思想根基。市院党组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谋发展的思路,狠抓队伍教育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支部理论学习等制度,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锻炼和职业道德建设,始终保持检察队伍先进性。通过开展学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筑牢执法为民、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集体宣誓、党史检察史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比赛、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教育活动感染力,把思想政治教育成效转化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27项,健全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案件集中管理,确保执行工作纪律、办案规定、廉政建设有章可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丰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载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增强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形式,推动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丰富组织活动形式,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市院机关党委,陇县、凤县院党支部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院被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

  (二)抓人才强素质,提升执法能力。以检察人才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是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既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又严把人员出入关,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招录大学生133人,占政法编制人数的18.4%,队伍年龄和文化知识结构得到有效改善。落实检察人员遴选制度,鼓励基层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院从县区院遴选21名优秀干警,形成检察官向基层充实、人才在基层培养的良性格局。二是提升素质能力。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开设“宝鸡检察大讲坛”和宝检书社,举办青年干警读书沙龙、公诉沙龙,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建立健全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长效机制,开展公诉、监所、侦监、民行业务技能竞赛,进行对抗式、辩论式实战演练,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市院被确定为西北政法大学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教育培训经验。三是加强人才建设。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侦查能手评比活动,建立侦查人才库、公诉人才库,推行“1+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2012年以来,4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奖、全国公诉人电视论辩赛优秀风采奖,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控告申诉人才库,2名干警被省院选任为检察教官,18名干警获得硕士学位,105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市院公诉处和金台区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的检察人才队伍。

  (三)抓载体增活力,营造和谐氛围。积极创新队伍建设载体,通过抓文化建设、抓文明创建、抓提升满意度,增强队伍建设活力,构建和谐文明机关。一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检察官文联、检察官协会,发挥女检协、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职能作用,开展寓教于乐的检察文化活动。市院在办公楼布置了以法律人物、修养格言、哲理故事和书画作品为内容的文化墙,各县区院通过建立院史陈列室、荣誉展室、文化墙,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评等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市院先后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文艺汇演和首届体育运动会,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陈仓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二是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弘扬职业道德、构建和谐机关的内在要求,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市院党组以塑造务实检察、和谐检察、有为检察为抓手,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2011年底,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在市院的示范带动下,12个县区院实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全覆盖,9个县区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三是打造群众满意检察院。通过教育引导、专门培训、主题报告、以案析理等形式,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持续开展“两下移、三贴近”“走千访万户”“三问三解”“千名检察干警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建立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等机制,提升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亲和力,全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连续6年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

  (四)抓示范强引领,凝聚发展动力。坚持把树标杆、推典型、强考核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助推器,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为检察工作发展凝聚发展动力。一是坚持班子引领。以创建“五型”班子为契机,发挥两级院领导班子谋划思路、破解难题、创新实干的引领作用,为干警带好头、做表率。市院党组确定了“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要求和“六个全省领先”的发展目标,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发展。在省院综合考评中,我市刑事检察、反贪、预防、民行等多项工作位居前列,群众满意度、“两法”衔接、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经验先后在高检院、省院会议上交流,或被转发推广。2011年、2014年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1名,市院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二是坚持典型引领。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培养、发现、宣传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全国人大代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市劳模周喜玲,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李劲峰等一批先进典型,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陈仓区院、渭滨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金台区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凤县院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凤县、陇县、凤翔县院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有77个集体和7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院有20多项工作受到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院表彰。三是坚持绩效引领。坚持以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标准,通过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县区院分级考核制度,向县区委通报考核结果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用实绩检验县区院班子抓队伍建设工作成效。坚持以不出事为底线,建立领导问责、说明情况和“一票否决”机制,确保县区院检察长和市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确保队伍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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