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政法委着眼强化政法机关能力素质

2015-04-30  来源:云南长安网

  “4.23世界读书日”刚过,云南省保山市委政法委第二次向机关干部推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重点学习书目。这是该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的重要论述,着眼强化政法机关能力素质、有效履行“六项职责”,按照“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争当学习型政法干部”的要求,绵绵有力抓学习,久久为功强素质的有效措施。近年来,保山市委政法委在狠抓政法全面建设的同时,大兴队伍学习之风,并注重在认真学、学深入、用得好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果:探索创新的“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被《人民日报》作为“改革就在我身边”的开栏之作、头版头条刊载,目前已在全省全国推广;副书记李祥被评为2014年“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机关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队伍连续20多年“零”违纪。

  首先,硬化任务指标,增强学习自觉性。针对开展“全民阅读、书香机关”活动中个别同志用心不够、学得不深、持久性差等不良苗头,他们划红线定措施,努力使“软”指标“硬”起来。一是规定时间,确保有序学。针对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坚持把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捆”在一起抓,制定《委机关学习教育制度》,每周一上午安排党委和机关集中学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由常务副书记批准。这条硬性规定一抓就是3年,如今在委机关,学习已经成为常态,内化为一种习惯。二是拓宽渠道,确保深入学。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指定机关干部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不少于80分;在机关“学习园地”开设了“读书心得”、“理论研究”、“交流互动”等专栏,及时刊发学习体会,下载各类报纸杂志、优秀理论文章供大家学习借鉴;搭建岗位学习平台,坚持重大活动集体策划、重大材料集体讨论、重大课题集体攻关,在工作实践中帮带提高。三是激发热情,确保持久学。定期深入善洲林场、观看红色励志影片,在会议室张贴激发学习动力的标语横幅,大力宣扬身边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三读”、“培养书香型政法干部、建设学习型政法机关”等活动;坚持以考促学,每半年查阅一次述学评学、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使干部学习内有动力、外有压力,确保了学习的深入持久。

  其次,规范学习内容,增强学习针对性。着眼岗位急需、法治必需,坚持围绕“三大建设”学、立足日常工作学,始终使学习依托于本职岗位、植根于法治实践。一是紧贴本职岗位,学习必需的。本着“紧贴本职岗位、力求精而管用”的原则,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法规制度、政法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四个模块,指导每名干部确立学习成才目标,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日读一篇、周写一文、月览一书、季投一稿”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不切实际图形式、贪多求全难落实的问题。二是紧贴依法治国,学习急用的。依据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社会新常态新要求,围绕平安保山、法治保山、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化解矛盾等内容,定期请专家进行授课辅导,做到缺什么就及时补、急需什么就重点学。同时,坚持面向任务学,每次执行重大任务都安排党委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在具体实践中长见识、练本领。2014年6月,省网格化现场会在保山召开,圆满完成了任务,受了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紧贴深化司改,学习前沿的。紧跟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机关围绕“如何加强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如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如何探索建立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政法教育培训体系”等专题进行调研、研讨、交流,引导干部在投身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提高新知识新本领。

  再次,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实效性。为解决好“精力难集中、学习难深入”的问题,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了一些实在管用的办法措施。一是坚持“灌输式”学习。严格落实干部理论学习规定,按照“熟记基础的、了解相关的、紧跟最新的”要求,采取领导领学、集中辅导等方式加强创新理论灌输,确保把基本理论和观点学明白。大力推广“三段式”学习方法,每次学习都坚持“一段理论学习、一段体会交流、一段录像辅导”相结合,避免了空洞枯燥、坐不住。二是提倡“研讨式”学习。坚持课题牵引学习,依据《全省政法综治维稳重点调研题录》布置调研课题,定期组织课题交流,研究具体办法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思路。3年来,机关干部人人有论文、人人有成果,还在《长安》《云南政法研究》等重点媒体上发表文章20多篇。三是采取“开放式”学习。面对信息海量、知识爆炸的新形势,着眼“法治素质过硬、政法业务精良、人文素养厚实、人格品德健全”的目标,鼓励机关干部广泛涉猎文哲经史知识,提高综合素养;同时,坚持“眼光向外”学,借助保山红色、抗战资源优势,学习领悟和大力弘扬“坚守信念、保持本色、公私分明、忘我奉献”的善洲精神。四是推广“反思式”学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涉法涉诉信访通报、政法业务工作总结,搞好剖析检查,用实际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学习的效果,反思学习的不足。

  最后,注重成果转化,增强学习实践性。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他们注重搞好学用结合,确保学习成果及时转化到政法建设实践中。一是把学习热情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真挚感情。认真落实蹲点调研帮建工作规定,坚持领导和机关深入一线,真实了解群众意愿,真情关怀群众疾苦,真心解答群众疑惑,从基层呼声中反思机关工作指导,把解决好基层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纳入党委机关学习、研究的范围,列为作决策、抓落实的重点。近2年,先后解决了一线警务室警械配备、乡镇政法书记补充、下村社区巡防队津贴补助等20多个实际问题,受到基层欢迎。二是把学习过程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注重围绕困扰政法建设久治不绝的矛盾,有的放矢地进行学习研究。为解决部分单位和干警“创争”动力不足的问题,他们5次召开现场会,组织力量搞好昌宁“全国模范检察院”、“云南十大法制新闻人物”石清佩、尹李梅、杨德忠等先进事迹的宣传,作出“在全市学习推广龙陵公安问题导向民意引领警务机制改革经验”的决定,有效激发了大家争先创优的热情。针对少数基层干警家庭困难,他们深入调研,出台了《烈士、因公牺牲干警遗孀和特困干警家庭慰问制度》,每年拿出专项经费慰问一线困难干警,得到了政法干警的拥护。三是把学习成果转化推动政法发展的成果。针对维稳,出台了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搜集、研判、预警、督办“五项制度”,并严格执行;针对平安建设,实施城市一张网、农村一道网、边境一面墙的“三个一工程”;针对矛盾纠纷化解,实施领导干部“五包五保”责任制;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出“十户联防”“6995”信息平台;连续3年被省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先进州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排名连续3年位列全省前3位。(张丙海)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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