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布局法官司法能力 加强执行力

2015-04-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4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期制定下发的《福建高级法院关于广泛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高全省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重点培养4000名左右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具有较强司法能力的法官,着力培养300名左右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福建高院表示,广泛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是更好地为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针对法官所履行的职责使命,福建高院提出要着力增强全省法院法官把握大局大势、事实认定和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改革创新、做群众工作、科技信息化应用以及拒腐防变等八个方面的能力,以此回应社会各界对新时期法官司法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福建高院将采取全面落实培训任务、持续做好挂职锻炼、广泛开展研讨交流、深入开展“传帮带”以及岗位练兵、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实效性。福建高院将为每一名法官建立专门的档案,根据不同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的不同需求,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量身定制培养措施,进行全程跟踪。

  福建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把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要积极推动“互联网+”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信息技术在提升行动中的应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何晓慧)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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