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双手十指相扣,静静地侧躺在监护病床上,不时发出微弱的低吟声。3天前的手术伤口仍未完全愈合,麻醉药的作用消失后,手术的切口正逐渐恢复知觉。隐隐作痛的伤口让刘犯在术后的两天彻夜难眠。幸运的是,在医院护士每半小时的巡查和监狱值班警察全天候的看守,让刘某在每次疼痛难忍时都能及时得到医护人员的治疗。
“要不是监狱医院的及时处理,我可能就迈不过这个坎了。就算是在以前,我也花不起这个钱,住不起这个院啊。”刘某紧闭着双眼,连连摆着手,似乎仍为这次的病情感到后怕。
回忆
才发现我没被抛弃
“我以前是个捡破烂的,家里老婆死了,儿子也不怎么理我。我来到这里的十年间,他从没来过看我。”
“我今年60岁了,以前还有过脑血管病。这次这个病也是旧患,本来以为不会多严重的,没想到监狱医院经过半天的观察后便直接把我送到市里的医院了,当天晚上便进行了手术。我现在感觉好多了。”
刘某患有脑梗塞后遗症,左腿肌肉萎缩,左踝关节功能障碍,左侧腹股沟斜疝。病发当日上午10时许,其在上厕所时左侧斜疝再次脱出,向值班警察报告后,值班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检查,生命体征尚平稳,便对其采用手法回纳,未能有明显效果。经一段时间观察后,发现肿物有所增大,刘某疼痛加剧,监狱医院对其诊断为左斜疝并嵌顿。为避免刘犯的肠管坏死,韶关监狱将其紧急送往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并于当晚进行了手术治疗。
深化合作 筑牢保障
加强沟通发挥优势
经历外诊的罪犯还有很多。监狱医院在接收病犯后将视罪犯病情对其进行初步检查或是紧急抢救。在确定罪犯病情需要在社会医院医治时,便及时启动外诊程序,送往合作医院对病犯进行救治,以免耽误病情,错过医治的黄金时间。
某罪犯需接受每两个星期五次的定期透析
自2018年7月韶关监狱医院被省监狱管理局确立为粤北片区域中心医院以来,韶关监狱深入调研,及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在新建的万级层流手术室中顺利完成四台手术,并在今年3月与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签定了深化医疗合作协议,开辟救治绿色通道,为罪犯的生命健康再添一道保障。
罪恶的躯体 赎罪的灵魂
有罪之人
悔改赎罪
今年已经60岁的刘某,在狱中已度过了十几个春秋。“我的余刑还有十几年,现在只想能早点出去,去看望那个曾经因为我的罪行而深受伤害的人。可能她再也不想见到我,但我想把我在这十几年里的改变和想说的话亲口告诉她,说一声对不起,期望得到她的原谅。”刘某望着窗外树上吐出的春芽,心中仿佛升起了希望。
加强罪犯的健康医疗保障,不仅是法律对监狱提出的要求,也是每一位监狱工作者应尽的职责。有人可能会问,那些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对社会危害那么大,给他们提供那么好的医疗,是不是太仁慈了?这让受害者家属怎么想?
罪犯也是公民。生命健康权是罪犯作为公民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当罪犯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作为监管主体的监狱有义务对其进行救治。从另一个方面讲,感化罪犯的途径应是多样化的,除了传统的改造手段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他们治疗病痛,也是教育他们,触动他们灵魂深处的良机。作为监狱也没有放弃教育和感化他们的任何一次机会,希望通过挽救他们负罪躯体的同时,能唤醒他们的良知,从而净化他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