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广西区司法厅与共青团广西区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广西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广西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李晓勇,广西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巡视员钟水新,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邕州监狱)党委书记、所(监狱)长邓杰等领导共同揭牌。
图为揭牌仪式现场
广西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致辞
张军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青少年犯罪情况依然严峻,且向低龄化、暴力化、群体化方向发展,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重视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刻不容缓。中宣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在“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把实践基地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任务。广西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通过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李晓勇讲话
李晓勇指出,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西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新的成效。司法厅和各级司法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特别是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矫正,为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广西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成立,标志着我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新的突破,迈上了新的台阶,希望宣传教育基地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突出宣传教育的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趣味性,将经常性宣传教育与专题性、主题式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扩大宣传工作范围。除了面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外,还要面向广大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地的宣传阵地功能,扩大基地的影响力。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专业水平,努力为促进广西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该基地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复成立,占地156亩,是目前广西规模最大、功能最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也是自治区司法厅与共青团广西区委首家联合授牌的示范基地。基地包含了整个监管区,包括罪犯改造现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展厅和大礼堂,集警示教育、普法宣传、五大改造、成果展示、预防犯罪等功能于一体,通过改造现场真实场景、监区文化、法治教育展厅等呈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采用传统图文、虚拟投影、电子翻书、情景模拟、视频问答设备等载体,通过案例展示、视频解说、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主要针对广西五年级以上青少年学生开放,明年至少每月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一次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还将继续组织13名“民警教师”深入校园进行普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他们将以“区内首创,全国一流”的标准,拓展教学内容,把基地建设好,利用好,宣传好,把教育基地打造成广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
未成年犯管教所(邕州监狱)警察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文/周峥嵘 覃胜彬 黄绍明 图/刘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