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长安网记者 王淑静
自2018 年1 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成功打掉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侦破了一大批涉恶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截至8月底,广东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分别同比下降18.4% 、11.5%、9.7%,破案、刑拘、逮捕分别同比上升1.8%、15.9%和10.7%,实现了打击效能和社会效应的“双提升”。
和全国兄弟省份相比,广东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亮点?他们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中国长安网记者为此走进广东,深度探访。
突出区位特点 打造“广东品牌”
毗邻港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是广东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外黑社会“由外向内”入境渗透与境内黑恶势力“由内向外”借势发展并存,跨境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广东省将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之一。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同志告诉中国长安网记者:“我们成立了‘粤港澳联合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室’,联合港澳警方建立健全工作会晤、情报共享、个案合作、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突出打击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聚合的违法犯罪。”
近年来,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广东省公安机关和香港、澳门警方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先后成功侦破了某外国籍人员组织卖淫团伙、香港黄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与香港‘新义安’相勾连的陈永森涉黑团伙等一批跨境和恶势力犯罪案件。”
其中深圳陈永森涉黑团伙案(又称“7.01”专案)涉及香港黑社会组织“新义安”、涉及多起命案、涉案资产巨大。截至目前,共刑拘犯罪嫌疑人189人,逮捕164人。
深圳、香港警方在侦破“李某熹被绑架案”后,深挖余罪,成功摧毁了一个活跃在深港两地的跨境犯罪集团,侦破一批绑架、非法经营、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其中香港居民近10名。
多部门协同作战 落实“两查三对比”制度
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紧抓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基层组织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强协作。
今年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82件,立案查处1009人,追究责任391人。
广东法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其中,深圳中院设立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编纂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例选编及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工作意见,为后续依法办案提供指引。
“压实镇街书记、派出所所长的摸查责任,同时把摸查的线索和辖区内信访、警情和群众举报进行对比,这叫‘两查三对比’,通过这种方式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广东省扫黑办相关负责同志解释道。
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2万余条,其中有效线索1万余条。
同时,制定出台了10类重点打击任务分工机制,对每一类重点问题,均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及其工作职责,明确建立定期会商、情况报送和督促检查等机制。
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年开展三轮督导,确保实现对全省所有市县的全覆盖。对于重大案件,实行重点督办、联合挂牌督办。
发动群众力量 最高获奖励50万元
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群众最高奖励50万元。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此外,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所有成员单位的举报方式,先后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向举报立功群众当场兑换奖励。截至8月底,仅汕尾全市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278条,发放群众举报线索奖励金90万元。
广东省还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宣传片、投放流动字幕,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主动性明显提高。
广东法院将诉讼服务热线、诉讼信访主渠道与“互联网+”举报渠道相结合,在网站上设立了扫黑除恶专栏,设置扫黑除恶举报通道,派出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举报。
截至8月25日,全省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万余条,发放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金300多万元。
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中国长安网记者的走访中,许多基层干部说:“开展专项斗争后,以往不好办的事情好办了。群众普遍反映社会治安更好了,安全感增强了。”
中国长安网9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