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法制网通讯员 余杰妮
9月6日,13位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法学专家一早便来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上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检察院与17所法学院校签订了检校合作协议,吉林大学李立丰教授等13位法学专家将以副检察长等身份在检察机关挂职。
即将赴职之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为期两天的任前培训。
9月6日上午9点整,任前培训第一课“党风廉政教育”开课,由检务督查处副处长张柏高主讲。随后,由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强介绍检察理论研究的基本情况。
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专门看望了挂职老师,并结合多年高校法学教学研究经历和检察工作实践经验,提出了四点期望:一是要真诚地相信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意义,相信实践永远是理论的老师;二是要真诚地相信中国司法要有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的司法道路;三是要真诚地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结合到实践中去,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法学研究者的义务和责任;四是要真诚地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何小华为大家介绍了当前检察工作和基本情况。
9月7日,是培训的最后一天,培训完毕他们便开始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
《法制日报》记者受邀全程参与了这场培训。
挂职前培训干货满满
下着雨的杭州有几分寒意。记者疾步走进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南楼16楼,一出电梯便听到会议室内正在热火朝天的讨论,氛围热烈,让人完全忘却了秋雨的凉意。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黄曙正在和即将赴浙江检察机关挂职的高校法学专家们热烈讨论检察业务,与会的还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黄世军。
黄曙作为公诉专家,对公诉业务做了介绍,同时也对目前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做了讲述,案例与理论结合,语言生动有趣,大家都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各位挂职老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踊跃发言,或请教问题,或发表观点,或补充讨论,现场互动十分活跃。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全宝提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这个点,黄处您怎么看?”
黄曙给大家说了一个案例,“衢州有一对夫妇在家中被杀,经过现场勘查认为应是熟人作案。现场勘查发现被杀夫妇家中只有楼上一60多岁老人留下的痕迹,于是初步将老人定为犯罪嫌疑人。审问当天老人喝了酒,陈述前后颠倒,陈述内容与案发现场情况也对不上。于是检察人员认定其不是真正犯罪嫌疑人,寻找其他线索。真正嫌疑人二十几天后想离开衢州,因拦路抢劫被监控拍到,衣着打扮、走路姿势也被记录下来。第一时间没有找到这个嫌疑人,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检察人员在逛超市时突然发现旁边一个人像犯罪嫌疑人,于是叫来刑侦人员将他抓获。审问后,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自己的杀人行为。如果当时检察机关没有提前介入,可能的结果之一就是老人后面承认了,侦查机关如果只把他承认的材料拿过来,因为现场的确有其出入的痕迹,我们就很难审查,没法审查”。
李立丰提问:“黄处长,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一是‘一体化’办案系统证据电子化出现瑕疵,要如何替换修改,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如何保证?二是我国虽然没有违宪审查,但是刚刚提到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是否存在合法性质疑,虽然大的侦查方向没有被左右,但是从一定程度上也是检察机关的‘手’延长了,介入了侦查阶段,对辩护律师的辩护空间有影响。三是诉前会议设置的意义,因为按目前的制度没有诉前会议也是可以进行交流的。四是‘认罪认罚’制度,您觉得是制度创新还是原有制度的展开?”
黄曙一一给出了回答:“在系统里直接修改当然是不可以的,随意修改这个系统就没有必要了,证据标准化就是让一些有明显瑕疵的不会进入我们的系统,如果存在一些瑕疵,我们可以进行人工补正。侦查方向是不会去左右的,只是更好发挥我们检察机关作用,我们国家还未能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我们需要知道司法过程才能更好进行法律监督。诉前会议是由检察院来主导的,让诉讼三方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交流,核实证据,也让相关侦查人员直接了解有问题、还需补充的证据,目的是保证案件不待定。四是我认为‘认罪认罚’这个制度是两者结合,既是原有坦白从宽、认罪态度良好等制度的一个演变发展,也是一个创新,虽然完全达不到‘辩诉交易’的程度,但这使得与传统意义上的同罪同判的内涵不一样了。”
讨论完进行了短暂的休息,休息期间大家还在讨论刚刚的问题和观点。
休息过后,由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王晓霞与大家继续讨论。王晓霞将自己的发言分为三个部分: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现状以及在进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及几点建议,分享了其自身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
王晓霞说:“大家挂职的一年,也将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一年,专业理论上你们是专家,要充分发挥优势。”
中午贾宇检察长与大家共同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食堂就餐。贾宇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工作了38年,曾担任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在场的高校老师们都亲切地称他为“贾老师”。贾宇对所有即将赴浙江检察机关挂职的高校法学专家表达了关心与期许。他提到,浙江省提出的口号要“勇立潮头”,就是要走在全国前列,所以浙江省创新很多,亮点多,难点也多。这次检校合作,全国范围内的挂职也是史无前例的,非常欢迎大家!同时希望在挂职的一年中大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浙江检察添砖加瓦。
餐后,几位高校老师仍围在贾宇身边,边散步边讨论法学观点、检察实务。
挂职经验交流产生共鸣
下午2时30分,就如何做好新时代“检校合作”挂职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李忠强和黄世军分别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在挂职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并为即将赴浙江各检察机关挂职的老师们提供了有益的建议。
李忠强曾经有过三次挂职经验,包括检察系统内基层挂职、学校挂职以及到党委政府挂职。对于挂职,他给大家提了三方面的建议:一、提升认识,领会挂职的意义;二、要迅速融入工作环境;三、纪律方面要严格遵守。“首先就是要摆好心态,既要谦虚也不能妄自菲薄;新城市、新岗位,与原来工作环境不一样了,可能会有一些距离感和陌生感,要把挂职当作是一种新尝试,保持新鲜感和兴奋度。在机关单位系统里可能更需要组织协调能力和统筹能力。从我自身来说,挂职锻炼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锻炼能力、增加阅历,也是提升自己、交朋友的一个过程。摆正位置,虽然是挂职但绝不是挂名,要积极参与发挥作用,一定会收获满满”。
李忠强以自己切身经历作为例子与大家分享,生动有趣,现场不时爆发出欢笑声,气氛十分热烈。
作为干部人事处处长,黄世军说:“大家要把干部处当作自己的‘娘家’,多联系,积极汇报;多保重,注意身体。同时,也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定好位,身份是挂职,但工作是任职;二、任好职,一开始要少说多观察,上下左右的关系处理好;三、做好事,这个事是职责工作的意思,大家的本职工作我们与组织部商量了六项,理好主管和分管事项。做好事在浙江也是难的,就像贾检察长说的,浙江省要‘勇立潮头’,就是要走在前头,做出自己的亮点,所以大家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四、把好关,小的可以从形象做起,大一点讲就是纪律问题。最后,真诚希望大家一切顺利!”
培训会在一片掌声中落下帷幕。
老师到检察官角色转变
此次挂职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校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8月30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7家法学院校召开合作座谈会并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开展的合作包括与法学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培训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建教学团队等,进行高层次培训、研讨、学术交流以及实务讲座、模拟庭审等。同时选派、聘请高校法学专家到浙江检察机关挂职或担任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选派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标兵、能手到法学院校挂职任教等。
对于大家所关心的挂职法学专家们的组织关系、任职程序以及工作职责等问题。黄世军给出了答案:“13位挂职法学专家要求停课全脱产,转移党组织关系但不转工资关系,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副检察长职务,不入员额检察官。工作职责主要有六个方面:协助指导检察办案工作,特别是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相关法律问题的论证研讨;组织开展相关检察实务课题调研,并完成研究工作;协助指导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及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对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制度,或涉及检察机关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完成所在单位开展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根据协议,未来三年,浙江省检察机关还将接收40余位法学专家挂职。
浙江省三级检察院将设立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大学生见习、实习等合作教学,探索建立优秀法科生担任实习助理制度,在3年内在一线业务岗位接收1000名实习生,由员额检察官进行指导。
前有检察官到大学当老师,现在,大学老师也跨界成为检察官。13位挂职法学专家,挂职1年,从旁观者变为建设者,从局外人成为局内人,这场“检校合作”零距离接触究竟会碰撞出怎样的司法实务和学术研究?
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