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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干货!清理“奇葩”证明,他们有这些经验……

2018-09-13 23:46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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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上午,司法部在北京召开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公安部、北京市编办、辽宁省政府法制办、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等4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他们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中都取得了哪些成果?有哪些经验做法?快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

  2016年以来,北京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改革部署,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持续推进清理证明工作,先后公布取消201项证明事项,编制了暂时保留证明目录。期间,16个区同步取消了本区设定的各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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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做法

  ★第一,深入摸底,编制底单。

  市政府审改办以西城区广外街道3个社区为依托,通过查阅一年中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开具证明的工作记录,逐项梳理填写证明名称、盖章单位等15个指标信息,形成证明事项底单,分别由16个区、60个市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为后续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确定原则,逐项清理。

  明确了“五个一律”的清理原则: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

  ▲凡是可以采取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的,一律取消;

  ▲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

  ▲凡是能够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

  ▲凡是开具单位无法核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明确了“四个规范”的要求:

  ▲一是规范证明名称,按照“某人+办某事+由某单位开+开某证明”模式统一规范,使各项证明“一目了然”;

  ▲二是规范设定依据,只有在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申请人要“提交何种证明”的,才能作为设定依据;

  ▲三是规范取消和保留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综合考量设定依据、目的意义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的取消或保留意见;

  ▲四是规范后续办理方式,对每项证明取消后,如何有效办理相关事项进行规范,确保各项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五个一律”和“四个规范”,分三批取消了201项证明。

  ★第三,强化管理,防止新增。

  以公开强化落实。对各批次决定取消的证明事项,市、区政府审改办统一发文并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取消证明后,及时督导各有关单位修订文件、调整办事方式,并在办事大厅、部门网站等公布新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以清单管住新增。对有法律法规依据、暂时不能取消的证明,制定印发暂时保留证明目录,实施统一清单管理,并明确清单之外不准要求企业和群众再提供证明。

  以奖惩激发动力。将证明清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通过细化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指标、严格组织考评,有效提高了各级各单位清理证明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清理证明事项

  倾力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姚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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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进展及阶段成果

  7月27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共取消调整各类证明253项。在取消调整的证明事项中,永久取消证明75项,取消后规范调整办理方式的证明178项。

  在规范调整的178项中,为保证证明取消调整后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明确了后续管理服务模式:一是明确了69项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信息进行办理;二是明确了81项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证实相关信息进行办理;三是明确了28项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固化责任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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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三级联动,切实保障清理工作质量。法制办、营商局、编委办等多部门通力合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从企业、群众接触最多、办事最直接的社区、办事大厅开始逐项梳理,严把质量关。

  三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助推辽宁振兴发展。辽宁省以此次清理证明事项为契机,确定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证实相关信息的,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的”的清理原则,着力解决困扰群众的“办事难”问题,进一步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助推辽宁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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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步打算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摆在突出位置。

  ▲深入清理证明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辽宁省将在现有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系统梳理证明事项,深入做好取消、调整、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按期公布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推广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政务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清单以外无证明”。

  ▲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证明事项举报投诉处理、反馈运行机制,对不规范索要证明事项及仍然索要、变相索要相关证明或擅自增设证明事项的严肃追责。

  ▲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辽宁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证明事项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原则上,政府职能部门不再增设证明事项,确需增设或调整的,经履行合法程序后,统一纳入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定期向社会公布。

  压实责任 主动作为

  切实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俞世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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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做法和成果

  ★及早部署,大幅减证。

  2017年4月,浙江省部署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了“三个一律取消”,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凡是能用非证明形式替代的一律取消”,大幅度削减证明事项,编制并发布《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努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强化责任,严格清理。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浙江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八统一”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清理本地、本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明确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截止目前,全省市县和省级部门的自查工作基本完成,共梳理出266项证明,涉及办事事项503项。503项办事事项中,地方设定69项,国家设定434项;地方设定的69项事项中,已明确可以取消的43项,占62%。

  ★创新方式,数据共享。

  注重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2017年,出台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提供了立法保障。在全面梳理、摸清省级单位信息资源家底的基础上,公布省级数据共享清单,为各级部门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创造条件。搭建了全省数据共享体系,满足政府内部共享获取材料,基本实现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不重复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重复提交。

  ★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在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开展证明清理工作的同时,全省各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如义乌市率先提出打造“无证明城市”理念,通过个人承诺书、数据平台共享等方式,分四批取消270项证明材料,基本实现了市域范围内无证明材料的目标。龙游县通过“砍掉一批、共享一批、替代一批、代跑一批”,最大限度削减证明事项,基本实现龙游县办事无需群众提交“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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