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完成接单任务,外卖小哥申某骑车逆行,结果与骑车的杨某相撞,导致杨某脾破裂、摘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后经认定,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昨天上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申某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在法庭上,申某称自己认罪。本案未当庭宣判。
外卖员逆行撞人致受害者脾脏摘除
24岁的申某是河南人,今年年初,他和妻子从河南老家来北京打工,事发前一个月他刚应聘到一家公司做外卖员。检方指控,2018年4月5日13时许,申某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在丰台区马家堡东路银泰百货商场南侧100米处,由南向北逆行至非机动车道时,将由北向南驾驶电动自行车至上述地点的被害人杨某撞倒,致杨某脾脏破裂,后进行脾切除手术。经鉴定,杨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后经认定,申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申某所驾驶的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申某经警方传唤自行到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认罪称当时着急完成任务
检方认为,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对于指控,申某表示认罪。他称当时为了尽快完成外卖任务,骑着电动车由南向北逆行,大约到了银泰百货商场附近时,杨某骑着电动车由北向南开过来,他的车撞倒了杨某。
之后,因为当时并没有看出杨某有什么伤,两人经过协调,申某当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给杨某300多元钱,以赔偿对方的电动车。“但后来交警队给他打电话说杨某在医院手术,他马上赶了过去。申某说,他当时确实不知道杨某会伤的这么重。
庭审中,法庭播放了事发时的录像,从录像中可以看到,身穿黄色外卖员衣服的申某逆向行驶,车速非常快,与刚刚从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的杨某撞上,杨某躺在地上,很长时间没起来。
检方建议判刑6个月到1年
公诉人表示,经鉴定,申某所骑车辆属于机动车,而申某无驾驶证,后果严重,建议判处6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申某的辩护人则称,开庭前,他们与受害人已经达成协议,赔偿杨某4.5万元,并获得杨某谅解,建议判处缓刑。
在作最后陈述时,申某哭着说他真的特别后悔,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后果这样严重,非常对不起被撞伤的杨某,他也没有想到自己骑的电动车会被鉴定成机动车。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今年5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该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