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满判决竟然当庭掀桌辱骂、威胁法官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暴力扰乱法庭秩序必将遭到处罚
5月30日,为减轻当事人至云南省昆明市区法庭开庭的诉累,水源保护区法庭林蔚盈法官团队一行四人驱车至位于滇源街道办事处白邑村委会的水源保护区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案件。
上午10时50分许,正在庭审时,对判决不满的庭外人员苏某某径行闯入审判庭,口中辱骂“判个球!”。
审判法官立即责令其退出法庭,苏某某不听劝阻,法官立即制止并要求其离开法庭,有事待庭审结束后再说。不听劝阻的苏某某,将法庭内原告席的桌子掀翻,又迅速走到被告席前,将被告席的桌子掀翻。同时大声辱骂法官,并威胁要杀死法官,之后拉凳子靠墙坐下,对法官进行辱骂,庭审被迫中止一个半小时余。苏某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审判秩序,妨碍了诉讼活动。后法庭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滇源派出所报警,同时向院领导汇报该紧急情况。随后,滇源派出所七名警察在所长张红同志的带领下迅速赶到,控制了苏某某,同时进行了拍照取证、指认现场等工作,后将苏某某带至派出所。在院领导的指示下,水源保护区法庭其余三名干警紧急出发,迅速赶往水源保护区。
苏某某缘何如此大闹法庭?
据悉,苏某某是水源保护区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与原告于1999年经人介绍认识, 2000年双方自愿登记结婚,2001年4月3日共同生育一子。婚后,双发因家庭生活发生纠纷,原告带着孩子于2009年离开家到昆明市生活。
2014年李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苏某某离婚,案件由水源保护区法庭立案并审理。基于社会稳定、家庭和谐,为给双方的婚姻一次挽救的机会,法庭未予判决离婚,希望双方修复感情裂痕,和好如初。
间隔三年,李某某再次向盘龙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仍由水源保护区法庭立案并审理,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婚姻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再次驳回了李某某的离婚请求。
2018年,李某某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审理后认为,两次诉讼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双方夫妻关系仍未得到实质改善,并分居至今,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依法判决解除了李某某与苏某某的婚姻关系。
庭审结束后,被告苏某某多次表示,如果判决离婚,就要将承办法官杀掉,盘龙法院多次通过其家人朋友对其进行开导均无效。
2018年5月23日,盘龙法院依法向苏某某进行宣判,苏某某未表示异议。
法律尊严,我们必将维护
天空阴郁,蜿蜒的山路,警灯忽闪忽现。
15时00分,滇源派出所干警2人,驾驶警车配合水源保护区法庭干警将苏某某押送至盘龙法院。
16时00分,在将苏某某押送至盘龙法院后,基于苏某某的恶劣行为,盘龙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苏某某作出了15日的司法拘留决定。
19时10分,盘龙法院法警及执行局干警将体检后的苏某某押至昆明市看守所予以拘留。
苏某某最终品尝到自己不当行为的恶果,他将为其冲击法庭、藐视法庭纪律的行为负责。
庄严的国徽下,人民的法官,当手持法槌,敲下那掷地有声的敲击,是在宣告:法庭的肃穆与秩序、法律的威严与神圣、法官的权威与威信,不容置疑。
妨害司法诉讼、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工作秩序、践踏司法权威的行为,绝不能姑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