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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不陪就打!案发当天傍晚,他要求种地回来的母亲陪酗酒

2018-06-07 22:25  来源:方圆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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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化名)因抢劫入狱 ,出狱后游手好闲,吸毒、酗酒 , 长期虐打父母、妻子、孩子。妻子因不堪虐待离家出走 ,留下两个学龄前的女儿,且小女儿患有先天性血管瘤无钱医治 , 李金不闻不问 , 孩子舌头长期裸露在外 , 语言、咀嚼能力受限。(李金的父母)李某与艾某收入微薄 , 不仅要给孩子(小孙女)治病 , 还要忍受李金的殴打及索要金钱……案发当天,因李金酒后再次虐打父母(李某与艾某), 并持菜刀疯狂砍向二人 , 老两口不堪忍受 ,艾某夺下刀后发生了惨剧……李金虐待亲人、为祸乡里 , 希望司法机关能对艾某从轻处理 , 早日回家照看两个小孙女……”这是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乡东腰堡村全体村民的联合请愿书。

  看着厚厚的案卷材料和印有 500 余名村民的手印的联合请愿书 , 作为承办检察官,我陷入了沉思。本案与普通的故意伤害类案件情况有些不同 , 案件是由家庭的重大、长期矛盾引发的 , 被害人李金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特殊 , 是直系亲属关系 , 并且还有村里500 余名村民为犯罪嫌疑人请命,案件涉及重大舆情,除了要考虑法律效果 , 还应对本案的社会效果高度重视。

  捕还是不捕?案件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根据《刑法》第 234 条的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致人死亡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9 条之规定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就目前案件事实证据来看 , 艾某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 , 且实施了用刀砍击被害人的行为 , 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 涉嫌故意伤害罪 , 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逮捕 , 可以防止发生艾某自杀或逃跑、实施新的犯罪等社会危险性 , 但是艾某的两个小孙女又怎么办呢? 为了一家人的生计 , 爷爷李某除了要干农活 , 还要操持放羊饲养等事务 , 其中一个小孙女还有比较严重的疾病 , 年迈的爷爷更是照看不过来。如果不逮捕 , 艾某会逃跑吗 ? 会和老伴串供吗 ? 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吗 ?

  考虑到案情重大 , 承办人向主管检察长请示同意后 , 决定驱车前往 200 多公里外的案发地 , 深入了解村民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客观评价及该案对本地的影响。

  “李金喝完酒就兴奋 , 打爹骂娘 , 我记得,三年前,有一次他用刀架在他妈妈的脖子上,扇他妈嘴巴子 ,他一打,他妈的脖子一歪,就划了个口子 , 他再把刀放在另一边 , 扇另一边嘴巴子 , 他妈的脖子一歪,又是一个口子 , 这么打他还不过瘾 , 就拽着他妈的头发往炕上磕 , 他妈的门牙都让他打掉了。他喝多了,就让他爸蹲着或是在羊圈里跪着,我还被他用刀砍伤过,缝了三针。他爸被他打的,都不敢回家 , 他小孩差点让他掐死……”

  邻居李跃(化名)向承办检察官叙述证言时,表露出对李金日常行为的愤慨与害怕。承办人员通过走访村委会、村民 , 进一步了解到 : 被害人李金是犯罪嫌疑人艾某和李某唯一的儿子 , 李金 14 岁便辍学在家 , 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 渐渐地就和村里的不良青年打成一片 , 学会了赌博、酗酒、打架 , 直至后来发展成吸毒。老两口面对这个恨铁不成钢的儿子 , 一直尝试着进行管教 , 想帮李金重回正途 , 但李金非但不知悔改 , 其恶行还愈演愈烈 , 甚至发展成长期无故虐打自己的父母和妻子。

  李金的妻子就是因为不堪忍受李金在婚后对其长期虐打,再加上家中生活贫困,在生下第二个女儿后不久,就选择了离家出走 , 从此,老两口不得不承担起了抚养两个年幼小孙女的责任。李金因为长期没有工作 , 基本上无生活来源 , 平日里经常向父母伸手要钱 , 如果要到钱了,就消失一段时间,把钱挥霍完;要不着钱,就对父母连打带骂, 一次比一次严重。公安机关多次出警 , 但每次出警后 , 李金都会以更严重的殴打来报复老两口的报警 , 久而久之 , 老两口不敢再报警了。周围的邻居对他也是敢怒不敢言 , 生怕李金会殴打到自己。

  “李金打我俩很多次了 ,当天晚上,李金从厨房拿出菜刀,要砍我和他爸还有他的两个女儿。我怕他砍着我们 , 我就跟他爸一起去跟他抢刀, 我就将刀抢下来了 , 立刻就朝他脑袋上砍 , 一共两刀 , 我寻思砍完他,他就不能砍我们了 , 也寻思给他个教训……”艾某说。

  原来,在案发的前几日, 李金再次向老两口索要金钱 ,因为家中实在拿不出钱了 , 李金扬言要将其父赊账购买来的 30 多头羊拿去卖掉 , 遭到了老两口的反对。案发当天傍晚,李金独自在家酗酒,并要求种地回来的母亲艾某陪其喝酒 , 不陪喝就打,他还不让其父亲靠前 ,哪怕其父看他一眼也会遭到谩骂。在喝酒过程中 , 李金再次提出要卖掉那些羊 , 艾某哀求李金不能卖羊 ,因为羊是赊账买来的 , 今年全家人就靠这些羊过活了, 李金于是恼羞成怒 , 冲进厨房拿起菜刀, 对着老两口和熟睡的两个孩子扬言 :今晚,我就把你们四个全都“片了”, 家里的一切就都是我的了……最终 , 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随后 , 检察官和侦查机关人员一同前往案发现场查看。这是一个低矮破旧的瓦房 , 屋内除了被熏黑的四面墙和一张炕外 , 几乎看不到任何家具 , 生活的贫困状况令人心酸。承办人比对现场勘验笔录 , 详细复核了当天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厮打的位置和因菜刀砍击在炕沿留下印记以及炕上、地下、炕沿留下的喷溅血迹情况 , 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指认 , 确定案件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及物证书证形成了基本的证据链条。

  “检察官 , 我们犯了罪 , 我们愿意承担责任……”艾某和李某在讯问结束时分别都向承办人表达了深深的忏悔。

  临行前 , 前去的几名检察官凑了凑身上所有的现金 , 一起交给了响水河派出所的同志 , 希望通过他们转交给取保候审的李某 , 让他给两个孩子买点营养品。

  回到单位后 , 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艾某家庭情况、村民反映的事实及羁押必要性对主管检察长做了详细的汇报。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艾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主观恶性不大、无犯罪前科 , 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有悔罪表现 , 同时 , 本案基本证据已经固定 , 艾某与李某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阶段有罪供述稳定 , 无翻供、串供、毁证可能。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多名村民证实 ,被害人长期虐待父母、孩子,手段残忍,且为祸乡里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案发当日被害人不计后果持刀砍人在先 , 有明显过错。而且犯罪嫌疑人艾某系新宾响水河本地人 , 在本地区有固定的住所 ,对其不予羁押不致逃跑等妨害诉讼顺利进行。从社会效果上看 , 艾某与被害人系母子关系 , 案发系家庭内部矛盾导致 , 无其他被害人 , 对其不羁押不致引发被害人亲属上访、赔偿等问题。同时 , 东腰堡村委会及村民联名及请愿证实 , 艾某平时为人老实 , 善良勤恳 , 与周边邻居相处融洽 , 家庭生活贫困 , 还有两名学龄前儿童需要抚养 , 对其不予羁押不致产生社会危险性 , 且有利于其帮助李某抚养年幼的孙女 , 维持家庭生活。

  综合以上种种考虑 , 检察院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角度出发 , 最终决定对艾某以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做出该决定后 , 检察院承办人员及时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及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送达公安机关 , 艾某于当日被取保候审并回到家中与两个小孙女相聚。

   文/崔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