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
法官是审案子的,这谁都知道。
但法官在审理某些案子的时候,也会问原被告愿不愿接受调解。
调解是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力,当然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没有调解成功,法官会及时作出判决。
衢江,是浙江省衢州市一个区。
衢江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层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将调解引入家事审判领域,在判决前化解了97%的家事纠纷。
衢江区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挂起一块“无讼”牌匾,提醒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从根源上解决纠纷,使当事人自愿不再提起诉讼。
在这块“无讼”牌匾下,发生了多少法官化解家事纠纷的故事呢?4月1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了衢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图为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黄甘富主持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胡宗明 摄
4月的第一天是星期日,记者一行赶到衢州市。
衢江区人民法院位于衢州市信安大道上。
沿着马路边的绿阴道走进法院大门,拾级而上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一块“无讼”牌匾就悬挂在墙壁上。
隶属于诉讼服务中心的家事调解中心负责人吴琳接待了记者。
吴琳一身法官制服,戴一副眼镜,披肩发,看上去文文静静,但一开口快人快语,年纪轻轻已是法院中层骨干。
在柔性氛围中调解群众纠纷
一走进家事调解中心调解区,记者眼前一亮:米黄色墙面、窗阔室亮,左边墙上挂着一幅幅全家福照片,右边是一些温馨提示语。
吴琳介绍说,墙面颜色设计以温馨色调为主,目的是让当事人来到这里后能够放松心情。
调解区中央是一张椭圆形大桌子,记者注意到,桌子上的席位牌很特别,是“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等家庭身份。
“我们以家庭身份的席位牌代替‘原告’‘被告’等称呼,是为了营造家事纠纷化解的柔性氛围。”吴琳这样解释。
吴琳给记者讲了一个今年发生在这里的调解故事:
衢江区高家镇欧塘村村民徐银六与哥哥徐银松住邻居。兄弟俩曾经因地界问题闹得很不愉快,后来经村干部主持调解,双方约定纠纷地块归弟弟使用,但若改建则必须通知哥哥。2017年2月的一天,徐银六站在一架“人字梯”上砌围墙,但他把墙建到了纠纷地块上。
徐银六的嫂子王女士发现后,从“人字梯”另一端爬上去,要把墙砖往下扒,徐银六用手挡住。争执中,“人字梯”断裂,王女士从梯子上掉落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几万元医疗费。
2017年12月,王女士将徐银六起诉至衢江区法院,要求小叔子赔偿医药费及相关损失。案件随后转到家事调解中心处理。
吴琳回忆,案件定在今年3月初的一天开庭调解,开庭前一天,她给衢州市民、特邀调解员苏阳松打电话,希望他能作为社会乡贤参与案件调解。
苏阳松家曾经获得“全国文明家庭”称号,在当地很有影响。
在吴琳讲调解故事前,苏阳松已经被请到了家事调解中心。年届70岁的他穿着便装,安静地坐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
苏阳松告诉记者,接到吴琳电话后,他当天下午赶到法院,看了案卷材料,心里有了底儿。
第二天开庭调解,王女士的丈夫徐银松也到庭参加。苏阳松对他们夫妇说,“父母不在了,在大家庭里,长兄为父,要像父亲一样对待弟弟妹妹,作为长子,要吃得起亏,何况你是村里的老党员,更应该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我也是长子,妹妹弟弟总共9家人,很多时候,我都是让着他们的。”
苏阳松又对徐银六说,兄弟之间要互相尊重,兄友弟恭,你砌墙砌到哥哥的地界上,本应该通知你大哥一声,你没有通知就自行砌墙,就是没有尊重你大哥,你嫂子还因为这事儿摔伤了,更是你的不对。
一番话让双方心服口服,这起纠纷得以化解。随后,经过吴琳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徐银六向嫂子道歉,补偿嫂子1.5万元,兄弟之间握手和解。
社会乡贤断清父子家务事
吴琳介绍,衢江区法院家事调解中心设立不久,苏阳松就开始参与案件调解,她印象深刻的是一起父子多年积怨引发的纠纷。
当时,这起纠纷的主审法官是柴宏玮,现在已经是衢江区法院杜泽法庭负责人。
经吴琳联系,柴宏玮来到家事调解中心,和苏阳松一起陪同记者到衢江区上岩头村,采访这起纠纷的当事人胡卸富。
胡卸富的家在上岩头村村边,紧挨着公路,是一座白色4层小楼,2层以上每层走廊外都围着半米左右高的镂空栏杆,栏杆上装饰着金色小狮子。
今年79岁的胡卸富头发全白,上身穿着一件长袖T恤,下身穿一条黑色裤子,站在自家大门口迎接记者一行。
走进堂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一幅“迎客松”年画。堂屋正中央,是一张四四方方的八仙桌。
围坐在八仙桌四周,胡卸富说起之前自己跟大儿子的官司颇感无奈。
老人有两子两女,均已成家,原本与大儿子一家关系和睦,后来因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均等问题产生矛盾。大儿子一气之下,多年不与父亲来往。
近年来,胡卸富连着3次因病住院,自费部分医药费5.6万余元,其中自己承担1.6万余元,其余部分由次子承担。
按照当地习俗,老人生病住院,费用应该由两个儿子分担。胡卸富住院期间找过大儿子,但大儿子“一分钱不给”。
村里知道胡家父子之间的纠纷后,主动前来调解,但几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村干部建议胡卸富去法院起诉。
“没事儿谁喜欢上法院?”胡卸富说。
2017年3月,胡卸富向衢江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由柴宏玮负责,根据案情,他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同时对双方进行了几次调解,但进展缓慢。
坐在记者身边的柴宏玮对记者说,他仔细分析案件之后,发现此案牵涉家庭成员之间多重矛盾,如果判决结案,势必让彼此积怨更深。
柴宏玮调整了调解方式,组织了10名社会乡贤组成调解观察团旁听,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发表调解意见。
当天调解时,调解观察团向被告强调了“羊跪乳,鸦反哺”的道理:“子女理应孝敬、赡养父母,不能与父母斤斤计较,否则,子欲养,亲不在,悔之晚矣!”
同时,调解观察团也劝告胡卸富:“做父母的,还是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
被告深受感动,在观察团成员的鼓励下站起来叫了一声“爸爸”。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予以确认。家庭多年积怨终于化解。
记者问起近况,胡卸富高兴地说,去年12月,他的老伴儿生病住院,大儿子主动到医院陪护照顾。
引入儒家文化践行“枫桥经验”
离开胡家,记者同苏阳松、柴宏玮一道返回衢江区法院,在家事调解中心见到了等在这里的院长程品方。
程品方穿着白衬衣,戴一副黑框眼镜,言谈举止透着儒雅之气。
他首先将思路引向2500年前。《论语·颜渊》中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审理案件,我跟别人是一样的,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
程品方解释说,对法官来说,判案很简单,按照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下份判决书就行了。但案子判了,问题没解决,矛盾没化解,走一趟诉讼程序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实现案结事了,程品方把目光投向“南孔”儒家文化。
站在旁边的吴琳补充说,衢州是“南孔”圣地,自宋代孔端友“扈跸南渡”后,孔子后裔在此传衍近三十世,孔子的思想内核在衢州很有影响。
程品方说,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如何在司法层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也是衢江区法院要考虑的问题。“无讼”是从情理上说服当事人,从根源上解决纠纷,使当事人自愿不再提起诉讼,与“枫桥经验”并行不悖。
吴琳回忆说,2016年,衢江区法院组建了家事调解中心,专业化调解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以及侵权等民事纠纷。
她还介绍了这样做的背景:同年,浙江省开始倡导“大调解”,衢江区法院在这基础上提出纠纷递进式化解的新概念,就是在诉前,由法官、调解员先调解,法官对调解员法理不明的地方进行指导,使调解员在调解时向当事人释明法理、讲清情理,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
吴琳告诉记者,为此,家事调解中心邀请获得“中国好人”“浙江好人”“最美衢州人”等荣誉称号的热心人士,加盟特邀调解员团队,参与案件调解。
采访结束前,法院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份材料,材料里有这么一组数字:2017年,衢江区法院83.5%的民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速化解,民事调撤率81.2%,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80.1%。
看到这份材料,记者立刻想起那块刻有“无讼”的牌匾。
记者手记
明朝末年,文学家冯梦龙借《喻世明言》感慨,“清官难断家事”。
家事之难,难在其中不仅有现实纠葛,更有过往恩怨,如果理不清来龙去脉,不但解不开人的“心结”,还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这一点,已为众多案例所证实。
家事不是小事,一旦家事纠纷解决不好,对内影响家庭安宁,对外则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人们才祈求,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安。
可以说,衢江区法院设立家事调解中心,在家事审判领域引入调解,在判决前化解家事纠纷,正是抓住了关键。
正如衢州市政协副主席、衢江区委书记吴江平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言,衢江法院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探索家事纠纷联合调解,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从源头上补齐了社会风险防控的短板。
从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角度看,通过家事调解实现“无讼”,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