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司法部出台2018年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
在这份文件中有一个特殊的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往前赶”,着力补上“欠账”、补齐“短板”、补强“弱项”。
为何要用“赶”这个词?为何会有“欠账”?这要从一份“司法行政改革欠账清单”说起——
“拖后腿”的改革必须弯道超车
2017年2月,新任司法部部长到任不久,便接到来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被“请”过去后,深改组负责同志交给他一份“司法行政改革欠账清单”,清单上列了一长串司法行政系统应完成而还未完成的改革任务。
而此前,司法部也被中央政法委领导批评,被指司法行政改革严重滞后,某种程度上拖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后腿。
怎么办?必须“赶”上来,必须补“欠账”,在广泛调研中加深认识,在冷静观察中认真研判,同时还要在深入思考中谋篇布局,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2017年8月11日,司法部领导开门迎客、司法部多年来首次把学者请进来的座谈会上,专家李林很不客气地说,司法行政改革不仅是滞后,已经成为短板,司法行政改革在未来的时间内应该迈开更大的步伐。
陈瑞华评价,与如火如荼的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相比,司法行政改革真的是慢了好几拍,即便是看到的《征求意见稿》,也是感觉守成有余。
张文显说自己参加过很多个部门的改革会,有的部门改革意见已经出台过四个、五个,司法部才是第一稿,必须弯道超车 。
司法部在充分调研、深入论证并广泛征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界专家学者以及12个部委意见的基础上,历时10个月,制定完成《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同意,于1月23日以司法部1号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烧脑”的思路独此一家
司法部2018年一号文件的出台并不容易。
司法行政工作包含社区矫正、律师事务所、公证、普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戒毒等等。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简单的说就是“事儿杂”。
全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近10万人,普法工作者199万余人,律师36万余人,公证员1.3万余人,法律援助工作者1.4万余人,人民调解员367万余人,司法鉴定人4.9万余人,再加上监狱人民警察、戒毒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人员,总共670万人。
庞大的队伍,繁杂的事务,如何能牵住司法行政改革的牛鼻子,体现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职能作用的优势?
司法部党组提出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概括为公共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思路。
也就是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纲”,把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队伍建设等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各个“目”总揽起来,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纲举目张、协调推进、综合发力。
这个理念在最初提出来时,意见并不统一,也有分歧。有的地方厅(局)长说,这个理念过于“烧脑”,转“服务”的思维跟不上,一时半会儿无法理解,转不过弯来。
司法部党组并没有因为内部有不同看法而停止改革的脚步,而是用几个月的时间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在份文件在2017年7月16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引发各小组热烈讨论。把司法行政放到国家、社会、人民群众新的需求层面去审视谋划,聚起了大家的共识。
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评价,这样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只有司法行政人、法律服务人群体。有的司法行政人表示,“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司法行政要当预防性的保健医
治本安全观是司法部2018年1号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理念。
治病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司法部党组明确,司法行政工作做好了,有助于促进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数量减少、恶性程度降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就会逐步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要“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但公检法机关很多情况下不能主动出击,而司法行政是预防性的“保健医”,公共法律服务最能体现主动性。司法行政工作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就是从根本上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什么是治本安全观?
一个层面是在刑罚执行和戒毒领域,树立治本安全观,确保监所、戒毒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把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成为守法公民。“监狱不是动物园”,不能只满足于“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必须落脚在“改造好”。只有将罪犯改造好,监狱安全才能延伸转变为社会安全,才会让老百姓获得真正的幸福感安全感。
另一个层面是司法行政将普法宣传、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普惠精准周到地提供给群众,增强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教化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减少犯罪、匡扶正气,
司法行政机关更多地发挥“打预防针”和“治未病”的作用,这才是治本安全观的内涵和外延。
大幕拉开 司法行政事业前景可期
不改革不行,改革步伐慢了也不行。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
在司法部2018年1号文件出台前,司法部建立了统一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自我加压的改革,就是用综合、特定的社会治理、社会管理指标来评价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坚决改变司法行政工作“自说自话”的评价模式——
评价人民调解工作,既要看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也要看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状况有无积极变化;
评价律师、公证工作,既要看管理、收入等指标,也要看律所、公证处为弱势群体提供传统、公益法律服务的业务量;
评价法治宣传教育,既要看面上热热闹闹的工作,也要看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政府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地非正常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变化……
这些改革措施都在司法部2018年1号文件中被制度化。
在这份文件中,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改革的成就,更坚定了改革的信心,更首先体会到了改革的困难和阻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根本上还是转理念,否则一切改革都只能是空谈。只有真正转变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转到位,司法行政改革才可能有新突破、新作为、新成效。
改革,总是在直面问题中展开波澜壮阔的画卷。谁能勇于担当、率先突破、深化改革,谁就能把握发展先机,挺立时代潮头。司法行政事业、公共法律服务前景广阔、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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