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诉讼难、立案难,曾经是司法的三大顽疾,顽疾不除不但影响司法公信力,而且难以建立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更难以形成推动民族进步的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旨在破解司法“三难”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开。以互联网信息化为载体,全国联网治“老赖”,真正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局面,从而让执行不再难。而立案登记制度则剑指立案难,“有案必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权,推动着司法的文明进步。而以司法责任制破解诉讼难,则是在下一盘更大的棋,从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到庭审制度改革,再到以大数据、云计算助力司法审判,一切的改革努力都是在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民族精神之魂,唯有改革才能充分释放发展的活力。中国的司法改革也是一样,唯有不断推进,永不止步地改革,才能破除一切藩篱与桎梏,体现司法的规律与遵循,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