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王蓉)在2017年9月底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及减刑假释年办案数在5000件以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与同级检察院、相关刑罚执行机关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2018年底前,全国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全面完成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各项工作。这是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夏道虎披露的情况。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情况。该平台立足打造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
“目前,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多数省份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并开始推行网上办案。”夏道虎说。
夏道虎表示:“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运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将司法活动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举措。”
据夏道虎介绍,该平台全面建成后,能够做到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针对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主要功能,夏道虎概括为4个方面:
一是监狱网上报送。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
二是法院网上审理。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均在网上进行,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实现网上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
三是检察院网上监督。检察院通过办案平台对内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通过网络提出检察意见或者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
四是多种智能服务。办案平台依托各地的办案系统,设计开发出规范、高效办案和依法公开的多种智能服务。同时,办案平台与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联通,对审判阶段需要公开的信息自动抓取、一键推送,切实做到依法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平台的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对平台功能的应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夏道虎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