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石家庄11月17日电 记者周宵鹏 河北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社会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四部门将适时联合挂牌督办。据悉,这是国家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后,全国首个省级加强两法衔接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四部门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中的职能分工,确定了联席会议、常态协作、案件会商、双向咨询、联合办案、共同督办六项基础制度,以推动环保“两法”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意见,四部门将密切协调配合,统一执法要求,努力建设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疑难问题共商共议制度,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环保、公安两部门互相依托“12369”和“110”举报平台,建立接处警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对打击涉嫌环境犯罪的联勤联动。为保障“两法”有效衔接,河北还鼓励对现有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比如要结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特点规律,研究建立适应打击环境犯罪需要的案件管辖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