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7日讯 (记者蔡长春)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国共接报火灾21.9万起,亡1065人,伤679人,已核直接财产损失26.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1.3%、17.7%、29.9%和24.7%。其中,发生较大火灾50起,比去年同期减少7起,下降12.3%;发生重大火灾3起,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火灾;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
从分场所情况看,各类住宅发生火灾9.5万起,交通工具火灾2.3万起,人员密集场所火灾1.7万起。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伤亡人数也最多。住宅火灾占总数的43.5%,造成821人死亡,占亡人总数的77.1%;造成446人受伤,占伤人总数的65.7%。
从分片区情况看,东、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火灾起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东部地区下降21.4%,东北地区下降26.4%,中部地区下降27%,西部地区下降14.1%。在全国火灾总数中,东部占35.7%,比例最高。
从城乡分布情况看,城市发生火灾6.5万起,县城集镇发生火灾6.9万起,农村发生火灾7万起。城市平均每331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县城集镇平均每207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而农村火灾平均每181起火灾就造成1人死亡。
从起火原因看,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有7.4万起,造成370人死亡、22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2亿元。
从部队出警看,1至10月,公安消防部队接处警97万起,出动警力970.1万人次,车辆165万辆次,处置各类火灾21.9万起,参加抢险救援27.3万起、社会救助25.8万起,共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3.2万人,疏散转移55.7万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66亿元。在前10个月的灭火救援战斗中,共有5名消防员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