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银川11月6日电(记者 申东)今天,宁夏首个检察机关派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检察室在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了揭牌仪式,由此,宁夏成为率先在全国由检察机关向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派驻驻所检察室省区。
据了解,自2013年大收戒以来,宁夏戒毒场所收治戒毒人员激增,最多时达近5千人。近两年来,虽然收治戒毒人员数量有所下降,但构成日趋复杂,病残人员、严重传染病人员增多,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维权意识强,戒毒场所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戒毒场所警察队伍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今天我们举行了检察院住所检察室揭牌仪式,标着着宁夏检察机关派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开展戒毒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正式启动。”宁夏司法厅厅长汪敬告诉记者,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着收治、管理和教育全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重要职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执法工作,如果执法监督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仅靠戒毒场所自己去预防和处理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而检察机关进驻戒毒所,围绕诊断评估、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和警察日常执法行为等进行检察监督,可以有效防止警察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打骂体罚、虐待侮辱戒毒人员等问题发生。同时,驻所检察官能够全过程监控戒毒人员依法收治、教育矫治、医疗救治、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安全管理等工作环节,就地、方便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维护强戒场所的安全稳定。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马京宁说,驻宁夏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室的成立符合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方向,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触角的进一步延伸,该院将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运用已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监督方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