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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交流合作会在郑召开

2017-11-06 16:57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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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交流合作会在郑召开,刘满仓强调

  搭建平台促进律师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

  11月5日,首届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交流合作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出席会议并讲话。刘满仓强调,律师行业、律师学研究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搭建律师学研究平台,促进律师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

  刘满仓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河南省人文历史、区域优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他指出,党的十九大刚刚胜利闭幕,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举行首届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交流合作会,非常有意义。

  刘满仓强调,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要加强区域交流、沟通、协作、合作,不断开辟新境界、开拓新领域、开创新局面。要强化政治引领,广大律师和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机构、服务单位和律师(法)学研究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律师的头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各自岗位上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做政治上立得住、业务上过得硬、廉洁上靠得住、责任上敢担当的合格律师。

  刘满仓指出,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作为律师工作者之家,要找准位置、扮好角色,要树立人才观念,大力培养青年律师人才;要为律师执业创造条件,搞好服务、搞好协调、搞好沟通,让律师有一种家的感觉、家的温暖。刘满仓希望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珍惜机遇,加倍努力;要跟上时代步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据了解,这次交流合作会是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河南、吉林、广东、湖北、黑龙江等五省的法学会律师(法)学和律师研究会共同发起、联合主办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地方律师(法)学研究会发展定位、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横向交流合作机制、同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纵向交流合作机制以及律师(法)学研究会同律师协会、大学法学院校、律师学院、法学研究机构等交流合作机制进行探讨,共商省级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创新发展之策。(记者井春冉实习生段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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