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法制日报》重磅特稿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辉煌成就

2017-10-09 11:34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字号  分享至:

  第三章

  科学立法夯实依法治国基础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指引下,五年来,科学立法取得重大成就。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实行法治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对立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260部。截至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2部,修改法律110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定37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

  2013年以来, 截至2017年6月底,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一揽子”修订行政法规125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133项司法实践中急需的司法解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4000余件。

  “

  ——五年来,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为导向,不断推进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法机关坚持从国情出发,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核安全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陆续出台。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现在,整个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为维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务,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

  民法是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在国家法律制度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编纂一部符合我国实际和需要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

  2017年3月15日,注定会被写入历史。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82票赞成、30票反对、21票弃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规定胎儿继承权、建立老年监护制度,设立“特别法人”制度,保护英雄和烈士的名誉权……民法总则不但体现了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 给出了民事法律制度的“中国方案”,而且为编纂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先制定民法总则,再整合编纂各分编,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的“两步走”工作思路,目前,民法总则各编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民法典的编纂,将成为中国立法史上一座丰碑。

  五年来,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在不断推进。

  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制定了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资产评估法、中医药法等。

  树立和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

  加快文化立法步伐,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法,文化领域立法取得重要成果。

  对行政诉讼法作出施行24年来的首次大修,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

  ——五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作出决定,确保重大改革和先行先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

  我国立法机关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相衔接,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立改废释、作出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多种方式,对于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授权开展试点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13年、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国务院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作出统筹修改,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

  2014年6月和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中央部署在全国33个县(市、区)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重要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通过打包修法方式统筹修改法律,对涉及有关行政审批、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部分法律条款一并作出修改,确保改革决策及时落地。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了18项授权决定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涉及国家监察体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试点,确保这些重大改革和先行先试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

  ——五年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倾听基层社情民意,致力立法改革、制度创新,为实现“良法善治”、全面依法治国构筑起坚固法律基石 ”

  2014年8月,立法法颁行14年后,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拉开了新形势下我国立法改革的序幕。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使我国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在原有31个省(区、市)和49个较大的市基础上,又增加273个,包括239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和4个未设区的地级市,从而开启了精细化立法之路的新纪元,标志着我国的立法正从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转变,成为我国迈向“良法善治”的重要里程碑。

  立法法修改两年多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区、市)党委、人大的共同努力下,赋予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已经批准确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270个,占98.9%。其中,有256个市(州)已制定并经批准地方性法规437件。地方立法正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着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

  2016年10至11月,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分别主持,在北京、宁夏、上海、四川召开了4场民法总则草案的座谈会;还带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法律草案更好地体现国情、符合实际、反映民意。

  上海虹桥街道虹储小区居委会主任朱国萍应邀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民法总则座谈会。针对草案中关于无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由村(居)委会还是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她根据自己所接触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

  朱国萍当了26年居委会主任,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又多了一个新身份——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她说:“本来感觉立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离我们很远。现在,立法就在我们家门口,我们普通公民能参与法律修改,感到很自豪,很有成就感。”

  类似上海虹桥街道这样的基层立法点,全国一共有四个。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湖北襄阳市、江西景德镇市、甘肃临洮县和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设立了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了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直通车”,让百姓的心声能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截至2017年7月底,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完成22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988条。

  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开门是最好的方式。5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制度,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70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16万余人次提出意见43万余条,许多好的意见得到吸收采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说,开门立法,广察民意,汇聚民智,有助于每一项立法能成为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

  为进一步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立法部门建立了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制度,邀请有关专家和单位作为“局外人”,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

  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也在不断得到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一部部顺应最广大人民意愿的良法、一部部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善法,正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维和战士:"你叫我爸爸,我却不能陪你长大"

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对妻儿的思念便波涛汹涌而来。

明天上午十点半,让我们一起致敬公安楷模

吹响警界“集结号”。

个人信息贩卖案追踪:通话几分钟,月入数万元

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

藏在老式对讲机里的遗憾……

现在每当我看那只对讲机时,会不由地想到他,这件事已成了我心里永远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