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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重磅特稿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辉煌成就

2017-10-09 11:34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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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依法执政引领推动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指引下,五年来,依法执政取得重大成就。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引领和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促进党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党治国理政,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党对依法治国战略的领导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

  ——五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依宪执政,带头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成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识 ”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杭州市北山路84号,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当年就在这里起草,毛泽东主席1953年来杭路途中说过的上面这句话,如今被镌刻在宪法陈列馆展厅的墙壁上。

  2016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坐落在此处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对外开放。那天,参观的人们络绎不绝,不时有人驻足沉思。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6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领誓人、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源走到宣誓台前,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等人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短短70字的誓词背后,显示出我们党对宪法的高度尊重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

  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2015年这一制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再到2016年正式施行,宪法宣誓制度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今年4月15日,在国歌声中,杭州市人代会选举产生的89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次走上五四宪法资料陈列馆宣誓台,面向国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从中央到地方,宪法宣誓制度的常态化,彰显了我党尊重宪法、依法执政的决心。

  5年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逐渐深刻认识到,维护、捍卫、保证宪法法律的权威、尊严与实施,就是维护、捍卫、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尊严与实现,从而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

  2016年11月,中央决定在北京、浙江和山西试行监察委员会制度,目的是探寻更有效的监督约束公权力的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积累经验。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卓泽渊教授认为,解决好法治与党的关系是宪法实施必须面对的问题。宪法、法律实施离不开司法、行政,顶层设计和启动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是最大的宪法性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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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中央加强依规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切实体现。其鲜明标志是:扎紧了依规治党的“制度之笼”,首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集中清理,党内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

  从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发布、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到2016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宋功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依规治党可归纳为四句话:治党必依党规,党规必成体系,立规必重质量,执规必动真格。

  5年来,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总数的40%。

  党内法规完善步伐的提速,旨在堵住腐败的制度漏洞,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题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针对现实反腐形势集体学习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这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015年8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200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首次修订,强化巡视作为反腐“利剑”的作用,推动解决党内监督难的问题。

  选人用人监督是《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政治巡视重点之一。违规提拔干部、近亲繁殖、搞团团伙伙、带病提拔……选人用人检查纳入中央巡视工作总体部署,在12轮中央巡视检查中,累计发现选人用人突出问题1600多个。

  对于重点问题重拳出击。截至目前,中组部共立项督办321件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纠正违规任用干部1603人,4483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建章立制,打虎拍蝇,中央反腐屡屡祭出重拳。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受处分的省部级干部76人,今年上半年受处分的省部级干部38人。

  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中央纪委以坚决态度清理门户,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内部人员38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继出台的一部部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思想新实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推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和执行,一些地方积极创新相关制度。今年3月,湖北省恩施州,建立了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17位专家,对州所辖县市报备的10余份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会商审查,对1份文件提出纠正意见、2份文件予以提醒。

  恩施州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华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基层党内规范性文件是规范广大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性文件,事关老百姓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将继续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执政。”

  党内法规清理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关键。

  5年来,中央首次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制度,清理范围从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中央制定的所有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322件在清理中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合计占到58.7%。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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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升,其鲜明标志是各级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自觉意识与履职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基层治理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浙江省是法治建设先行者,党政主要领导皆具政法背景,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原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都曾分管过多年政法工作,懂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法治浙江建设中,浙江省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协同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体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进一步完善了省委议事规则,出台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文件,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决策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是依法执政的一大重要新载体。

  近年来,浙江省建立、完善了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新机制,党委政府主导,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维稳部门督查指导。2010年至2016年,全省共评估重大决策31835件,其中取消和暂缓1008件,占比3.16%,一大批不稳定问题隐患在源头得到消除。经过认真评估的决策事项,没有一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认为,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有效降低执政风险的“防火墙”,是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推进器”,要坚持科学预防,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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