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8月31日电(记者唐荣 通讯员钟金华 张莉 阳敏兴)20多年前,河南籍女子汪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元后潜逃,被河南省公安厅列为网上在逃人员。8月29日,汪某被深圳铁路公安处民警抓获归案。
8月29日,深圳铁路公安处接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的涉案嫌疑人汪某在广州白云区出现的线索后,立即抽调刑警支队及吉山派出所民警前往广州追踪调查。根据线索,民警在广州白云区某皮具城发现并确认坐在皮具店里的女子就是20多年前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河南警方通缉的在逃人员汪某。民警上前询问,该女子支支吾吾,谎称自己姓贾,不姓汪。在民警连番追问下,汪某最终交代了真实身份。随后,汪某被民警押往派出所审查。
经查,现年46岁河南籍女子汪某,于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期间,为给其兄长筹措资金,利用在郑州市区信用社某分社任负责人之便,以高息为诱饵,采用给储户开具过期已作废的银行存单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元,最终导致郑州市区联社损失1.4亿无法收回。东窗事发后,汪某畏罪潜逃,河南省公安厅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潜逃期间,汪某东躲西藏,并改名换姓,以贾某的身份示人,最终在广州安家落户,并在广州经营一家皮具公司,在某皮具城拥有自己的门面。这些年,汪某生活无忧,还在广州白云中心地段买了房子,女儿也考上重点大学。汪某没想到,事情已过去20多年,自己也换了名字和身份,但终究逃不过民警的法眼,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