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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大型游乐设施岂能成监管空白地带

2017-08-24 14:29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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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荥阳市是全国闻名的建筑机械之乡,上世纪90年代,最初有一批做机械的工厂转行做了游乐设备,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业。如今,在荥阳多个村聚集了一批翻新大型游乐设备的厂家,他们用低价从各地回收二手大型游乐设备,自行翻新加工后出售,往往能获利一倍。(8月21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游乐设备大多是供青少年游玩使用,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本来就活泼好动,如果使用一些质量不过硬,甚至不合格产品,极易导致意外的发生,酿成悲剧。据报道,2016年2月,河北、河南就发生两起大型游乐设施相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涉事大型游乐设施均为无生产单位、无制造许可的个人自制产品。可见,对于这些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游乐设施,相关部门必须尽到监管责任,杜绝一些翻新设施生产销售。

  根据有关规定,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者及从业者应该取得相应资质。而根据报道可知,荥阳市的这些厂商均未取得相应资质。这些大型游乐设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游乐场的经营者、设备的制造者均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之所以翻新游乐设施在一些地方呈泛滥之势,主要原因并非缺乏相关法律制度,而可能是当地执法部门怠于履职。如前所述,这些厂商大多没有任何资质,或者借用他人资质,甚至在设备上做手脚以达到免检目的。而这些规避手段并不是多么高深的技术,只要相关部门尽到职责,就可以发现并予以取缔。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2012年6月份,荥阳市就对此进行过综合整治,关停相关企业64家。如今,类似现象又死灰复燃,可见运动式执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当地相关部门还是应正视问题,补足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地查处违规生产、销售行为,让违规者得不偿失。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