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持法院工作人员和群众 犯罪嫌疑人昨被批准逮捕
合肥晚报讯 8月3日,李某某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法官执法。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合肥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蜀山区一工地内执法时,遭被执行人挟持,一名男性嫌疑人(被执行人)强行将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和6名群众控制在该工地一房屋内。警方迅速调集多警种警力到场处置,嫌疑人将屋门反锁,在室内泼洒汽油并以要引爆室内煤气罐相要挟。经与嫌疑人长时间谈判无效后,警方展开强攻,成功制服嫌疑人并解救全部人员,现场无人员伤亡。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周洪)